实务案例001
(1)本案中谁是适合被告?
(2)若厂对监察大队的决定不服,应向哪一个机关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
(3)若行政复议机关已依法接受厂的复议申请,在复议期限内,厂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县城建委及城管监察大队有无强制执行权?
(5)厂的损失应由谁来负责赔偿?
2.市中心区北部有一工厂位于主干道东侧,共4.5ha.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该厂周围已建成居民区,沿路两侧已成为商业、办公区,该厂成了污染扰民企业。但因产品有特色,不能停产。按照该厂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拟将该厂搬迁并出让原址。出让后原址2.0ha改为商业、办公用地,1.8ha改为公寓用地,原家属宿舍约占地0.7ha保留。
评析:原工业用地改变使用性质的规划选址管理案例。按照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程序,其审批手续应如何办理?
3.案例:明确性质转变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实施管理 (四十一条)
某大城市边缘城市规划区内小河坝村委会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村北约3330平米的用地上盖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占用了1500平方米,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同意,利用剩余1830平方米建自用的工业厂房。该市规划监察大队发现后,责令立停施工。试评析。
4.某市粮食局以建粮油批发市场为由,通过当地政府,以每亩2.2万元的价格,从村子征走耕地109.58亩。粮食局征地申请的计划是:每年批发、零售粮油2500万吨,使该市的经济得到繁荣。但是其后粮油批发市场没有建起来,一百多亩耕地被侵害成若干份,每份约为420平方米,以股金的形式把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和一些单位手里,每份3.5万元。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人,便各自建起了民宅商店、酒店、公司等。粮食局自己所建的粮油批发交易大厅,仅有200平方米,而且从未开张。征用了一百多亩土地,只盖了这么小的交易厅,且租给了私人,做了库房。
评析:典型的擅自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和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具体分析改变使用性质之后的操作程序,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做出行政处罚。
求上述案例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