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项目批准文件么?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和38条,分别对以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做了解释,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但是在第38条出让情况中未提到是个人,我个人是觉得包括个人和建设单位,概念是周全的,不需要再啰嗦为“个人或建设单位”。
但是也有人看到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第40条中提到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人理解为城乡规划法中完整的理解是: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不需提供项目的批准文件,这些项目不必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不过,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第92页中最下面一段: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镇的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了一下内容
第三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那么到底办,个人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项目批准文件么?
专家意见:
一、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针对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亦规定:“ (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可见,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针对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二、个人投资项目不纳入项目管理
现行法律法规未见将个人投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的规定。个人投资、项目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形式的,适用企业投资项目规定。
那么城乡规划法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第35条如何理解?
另外我联系了好多城市的规划同行,个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需要立项文件的,有不需要的,我真头疼了,到底怎么办理才算正确呢?
我也反复搜索了网络,发现全国确实也有对个人投资项目进行备案的,比如广东部分市的发改委网站就出现了相关表格,不过不是照片,不能拿来看。希望得到一份个人投资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的图片,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