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批文有效期问题
有一个企业,在2007年,立项批文批准了10000平方米(该立项批文上写明了有效期为2年),2008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000平方米,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目前应生产需要,又要报建5000平方米,问这个立项批文还算有效么?需要重新立项或延期么?
部分发改委人员认为,只要这个企业在取得该立项批文后,有建设行为,申报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建筑开工,就算项目进行了,该立项就不存在过期的问题。
大家如何理解???
该项目为化工项目,部分同志认为应该由发改委签署同意意见,确认该项目的立项批文是否还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