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土地招拍挂制度下的预留和分期问题如何解决
他的思路和我们规划工作者的有点类似,不过在目前的土地供应制度下似乎有点问题,目标是一次规划,分期供地,分期验收,再次供地。简单来举例说明:一家大企业,整体项目需要500亩,不过地方的土地指标全面可能只能落实100亩,而这100亩也足够这个企业进行一期建设,并投产,那么规划局就针对500亩出具一规划用地红线,并出具规划条件,国土局在取得规划局传递资料后,将规划红线做修改,500亩变虚线,100亩为实线,然后对这100亩进行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就是500亩的条件。
当企业取得后,可以根据500亩的虚线范围进行规划设计,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进行分期,确定各期用地范围,确定各期范围内各项经济指标,指标都要符合规划和国土部门的要求。待企业第一期建设完后,进行验收,如开发量强度够了,可以考虑再行供地。
这里的问题在于:
1、规划局出具的500亩土地的红线和规划条件,国土能分割后出让么?算不算变更了规划局的规划条件,这样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效么?
2、针对剩余的400亩对规划局、国土局、受让到100亩土地的企业分别有什么意义?在目前的土地供应制度下,400亩土地花落谁家应该不能保证,而规划局能让企业以500亩的范围来进行整体设计么?
3、各期用地范围内设施布置的不均衡,难以让每期土地的经济指标都符合规定
4、各期用地边缘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退分期用地界不够规定,若下期土地不能取得,造成诸多矛盾
5、企业发展预期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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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们透露,目前国内有地方是如此实施,不过不知道是哪里,请大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