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主干道规划建设探析

admin15年前城市规划论文1841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持续发展的强烈需求,各地城市建设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推进,尤其是城市主干道的规划建设更成为重头戏。继深圳深南大道、上海浦东世纪大道等工程之后,各地可谓掀起一股主干道兴建狂潮,不管城市大小、不顾财力状况,也不论是否需要,竞相争创“全省第一”、“全国第一”,甚而至于“国际领先”的城市主干道已成时尚之举和追逐目标。这其中的积极意义实为主流、也不容抹煞,但确也伴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须加探讨。 理性求证,以需求确定宽度 城市主干道的等级和宽度的确定既有理论依据,也有技术规定,本无须在此讨论。但当前出现的各种现实情况已充分说明,这一本属于专业业务范畴的技术问题已渗透了太多的非技术因素,有些城市的情况已远超越了理性定规。一些中小城市的道路规划不是从系统着眼、从网络入手,而是动辄就提主干道60米、80米、上百米,还美其名曰超前意识、领先目光,这显然是认识上的误区。如西南某省某少数民族自治州州府总人口30多万,竟也修建了幅宽近百米的主干道,建成后流量明显不足。据了解,各地现已建成或已规划在建的所谓百米大道委实不少。现时的道路建设,土地占用越来越多,修建成本越来越高(据悉,综合成本高的已达到8千万~1亿/公里),而道路的通行能力未必成正比地得到提高,尤其是干道系统的问题未加科学研究和理性论证,导致道路宽了,速度反而上不去。盲目比宽争先之风不加及时遏止,将遗害无穷,我国已十分紧张的人地矛盾将更加尖锐,已露端睨的投资过度也只能进一步加剧资源的短缺进而引发通货膨胀。笔者以为,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各地的相关工程进行动真碰硬的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建造的一些典型“政绩工程”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地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认真研究,科学论证,以需求定宽度,以合适定标准,坚持制止这一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道主景从”两者关系不应倒置 城市主干道的基本职能无疑应是交通,无论是生活性的还是交通性的抑或是混合性的干道都不会改变这一属性。而时下兴起的所谓景观风光大道也好,生态园林之路也罢,都不同程度地忽略了“道主景从”的内在关系,很多地方都把景观放在了主干道建设的首位加以考虑,很多干道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景观的营造上,绿地比重越来越高,连国家制定施行的园林景观道路绿地标准都觉得不过瘾,个别工程规划红线内的绿地比重甚至于接近总用地的1/2,这就不能不让人要发问,这到底是搞道路建设还是搞绿化建设?当然,这绝不是反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道路修得美观漂亮一些,而应强调的是,“道主景从”的关系切不可倒置。城市干道规划建设首先或重点应研究(下转第29页)(上接第12页)如何用最经济的手段,达到最有效地解决综合交通问题,即低成本高效通达的问题,景观只须因地制宜加以辅助点缀而已。我们为何不从人的行为心理角度出发,理性认识这一问题呢?城市主干道的规划设计标准至少也是50~60公里的时速,数千辆机动车的通过能力,即使我们的车辆排污都达到欧洲二号标准(现实是全部达到国标都有较大困难),在这样一种车满为患、噪音、尾气、扬尘等混杂一体的道路空间里,怎么可能让人舒心惬意地去欣赏什么美景、风光和园林?因为这根本就不是建设景观园林的地方。 所以,我们不应一窝蜂地不顾一切地追逐所谓景观园林大道建设之风,而应根据各地实际,踏踏实实抓住城市主干道的交通基本职能不放,在解决好交通问题的前提下,适当辅之以路间绿化即可,而道路绿化亦应以服务交通为本,因双向车流、快慢车、人车分隔带和环型岛,包括行道树等都是为交通流服务的。这些基本功能满足后,才应考虑美观这一相对低位次的问题。道路景观,切忌过度“公共化” 如前所述,绿化景观理应作为道路的从属或辅助功能。但时下各地较劲争先的“全省、全国第一”大道工程在该环节上真正做到了“比、学、赶、超”,道路红线以外的显山露水透绿染红本无可非议,而作为分隔车辆流向的中心绿岛也是越搞越宽,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公共化”色彩越来越浓。何谓“公共化”?它是源自城市绿地分类中的“公共绿地”一说,而“公共绿地”的定义是十分清楚的,即“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作为道路红线范围以内的绿化用地,很显然不是“公共绿地”,甚而至于,它都不应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性”(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性”是指公众可随意到达之义)。而反观当前诸多城市干道工程中的道路绿化规划建设现实却是完全与之背离的,这些过度“公共化”的道路绿化尤其是各类交通分隔带绿化带越来越趋于“园林化”,假山巨石、古树名花、灯光水景、亭台小品可谓应有尽有、琳琅满目。殊不知这些投资巨大、耗时颇多、看去使人目不暇接、丰姿多彩的作品是在无意中花钱出力做了一件具有极大潜在危险的事情。个中道理并不难明白。你既搞了诸多美妙景观列于路间,哪有让人不看之理。试想,不管是步行者还是乘驾人,也不论是在行进中扫视抑或是驻足细观,更不要说步入其中欣赏品味了,这一系列极有可能发生的人类行为活动,对设计时速达到50~60公里的城市干道的正常交通秩序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个答案无疑是十分清楚的。 综上所述,城市主干道建设必须从需求出发,从实际着眼,规划宽度、设计断面、绿化标准及景观配置务必遵循道路规划设计规律和规范,坚持冷静思考、理性设计、客观论证、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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