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的行政许可慢了还是草率了-谈规划局效能建设
诚然,当前城市规划服务于地方经济的氛围很浓,城市规划管理作为多方利益协调的形势很严峻,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如同城管局一般,不受人待见。
另一方面,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讲,城市规划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呼声、公开公示是需求,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必须要依法、依程序、依规范来。
到底是要快,还是要准,都要,很难啊!
如何做到呢?
去搜索一下 规划局 效能 效率 提升速度 快速 高效 这样的组合,大家可以看到各地方网站和各地规划局网站都有很多新闻和文章,不过都很含糊,没有多少新意,更谈不上创新举措,措辞上就是创新、减少、提速、服务、主动、积极、挂钩、衔接、便民、作风、责任、落实、流程再造等等,模糊到无法学习,汗。有点条款就算是这个广州的十个措施:
措施一: 提前介入,设立“事前商谈”制度。对建设项目在进入规划报批程序前,对涉及国家重点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市政景观项目,民生重大项目等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批前沟通,将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立案之前,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质量。
措施二:优化服务,推出“大客户经理”制度。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组织部门业务骨干,主动提供全程跟踪、规划业务申报指引和协调服务,确保高效审批。
措施三:缩短时限,推行跨部门并联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在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环节中,将规划许可与人防工程、文物保护、航空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专业审批并联,实行同时收件、同步审核,优化、重组审批管理环节,缩短建设工程审批时间。
措施四:便捷服务,开通网上办事系统。依申请公开和规划批复文件勘误类的案件,建立和完善网上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规划在线”网站提出申请,规划部门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答复或者提供相关信息。
措施五:简化管理,实行自动许可。对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建筑外立面修改或者变更使用功能的装修及原状维修建设工程,以及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的建筑小品等建、构筑物,实行规划行政自动许可,免去申请人申请规划许可手续。
措施六:梳理标准,减少立案类别。通过取消、合并部分审批环节,将立案种类由55项压缩至29项,并取消申请人立案时提交规划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使立案标准简明易懂,利于申请人的申报。
措施七:整合流程,优化审批环节。取消规划总平面方案审查环节;申请人根据已获取的规划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可以同时申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送审修建性详细规划。非重点地区和非标志性建筑,可依据已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去报审建筑设计方案环节。
措施八:缩减环节,住宅小区内建筑、市政工程“七证合一”。将住宅小区内建筑工程和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工程共7种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合并为1个许可事项(即合并为1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许可)。
措施九:快速办结,违建查处和规划验收实行“一案制”。对立案后的规划验收案件,如发现违法建设,规划部门直接通知违法建设当事人补足违法建设处理所需立案资料及权利告知后,即转入对违法建设行为(案件)处理。
措施十:特事特办,河涌用地快速审批。加快广州“治水”和堤岸建设工作,成立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规划审批和协调小组,负责广州市治水办的协调工作,明确区县河涌整治用地规划许可业务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实现3个工作日内快速完成审批工作。
以上的十个措施,你觉得怎么样呢?算是具体的,不过行内人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些工作是大家一直在做的,并没有什么新意,也没有什么效果,比如网上审批、现场办理、委托处置等等。可以这么说,很多地方可以砍掉的环节都砍了,甚至不能砍的也砍掉了;能并联的并联了,不能并联的也并联了;能主动的都做了,不该做的做了,不能做的也做了,什么保姆式服务,绿色通道、保驾护航……
哎!想起我以前在规划博客写过一个阿里巴巴公司和规划局管理比较的一个文章,有兴趣的可以再站内搜索上搜阿里,呵呵。我们也试图从管理层面找出提高规划局行政效能的办法,不过我现在觉得这个不是效能的问题,我们同行接触下来,大家都觉得是比较积极和负责的,工作是忙的,忙到头昏眼花。
或许问题是在于规划管理体系和制度的问题。目前没有抓到头绪,试图从规划成果的合理性科学性、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可操作性、规划管理中行政许可机制、审批办法、透明运行、地方权力分解、群众了解参与、分层级、全范围、缩小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来剖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