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发土地的案例(转)

admin14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753

这个案例是从其他网站转来的,原来的题目为“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管理”,我个人觉得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完全是违法用地。

还是先说案例吧: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双方兴办联合公司,乡里提供50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在这块土地上修建60幢别墅,作为度假村以吸引城市客源,预计利润可观。联合公司开始运作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管理,乡里不参与管理过程。双方联营年限为50年,不论盈亏,公司每年都要定期向乡里付给固定的利润和管理费。 
  评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政府的这种合作,是极不合法的,表面上是合办联合公司,实质上却是变相出租土地。
  首先,签约主体资格不对,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交易,更不能作为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我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乡政府不能单方面代表农民对土地进行处分并从中受益,不能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办公司的契约。另外,该联办公司的协议内容也属违法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所谓乡里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过程,只定期收取利润、费用而不承担风险等等,完全不符合一般合营行为所遵循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说明乡里根本不是为了联营办公司,而是单纯想靠出让土地使用权赚取利益。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要想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先经国家征用,土地使用人也要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乡政府明明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是出租土地,却声称是合办公司而不交国家有关税费,这份合办公司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规避法律、脱逃税费、变相出租、转让土地的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 
  其次,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罚,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规划管理部门,为什么呢?首先该项目没有办法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知道这个土地是不是符合何种规划,根本就进不了,规划管理的报批程序。如有存在,完全是未批先建,最多规划监察规划执法的事情。

这个案例目前可能存在的几率应该不大了,国家在这个方面抓得很紧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在日益增加,应该会举报不断,上访不断,违法行为将很快被制止。

相关文章

充电站用地性质是啥?20160415

问题1:横跨道路在厂区架空蒸汽管道,这个规划上没有做设计,能批准么? 答:没有设计文件  ,咋批?要求其提供具体的地上敷设管道设计方案 包括压力、管径、管材、防护措施等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但要征...

城市规划管理交流11月9日上午

1、个人经营用来盈利的养老中心,房屋性质应该算商业还是住宅? 回复:住宅用地可以兼容,但要履行程序,可以按住宅配套设施,但要明确配套设施不允许分割销售   2、规划局对日照...

发工程规划是依施工图面积还是批准方案面积?20160428

1、请教大家加油站加油罩棚算建筑物还是构筑物? 回答1、罩棚是构筑物。 追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3.0.22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

把好用地预审这道关

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为项目立项审核发放第一张通行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用地审批的第一道“闸门”。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用地预审的作用更...

城市规划管理交流12月17日上午

问题1:一栋三层楼 可以分开办工程证,办三个证吗?这样违法吗? 回答1:正常情况是一栋楼只能发一本证,不容许分开办; 回复2:分三本办,接下来的施工许可、规划核实怎么办,没说清这是什么项目...

用地预审文件作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可行性讨论

1、一个聋哑学校不在城市用地建设范围内,又没纳入教育专项规划,想要正规手续,如何破解? 答:机构改革了,国土和规划合并了,二规合一了,做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把这个项目带进去就好了。 独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