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

admin15年前城市规划论文1328

 最近,重庆和青岛两市制定出台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后编制的各类规划上报审批时,要求附上公众代表反映的意见。大型公共建筑、广场等重要建设项目的方案座谈会、研讨会,将邀请由政府确定的有一定代表性的公众参加,必要时,还将在拟建地挂牌展示建设方案,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接受市民的评议和监督,没有“公众意见书”的规划和建设将不予审批。得知这两市的这一举措,笔者不禁拍手叫好。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体制,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集权管理体制,实行的是一套封闭式的审批模式。城市规划编制,一般是由政府或者是规划部门委托规划设计部门编制,仅由有限的几名规划设计人员收集资料、编制方案;即使举行规划座谈会,也仅仅是一些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于规划的审批,也是由规划部门提设计要求,建筑设计部门做方案,交规划部门初审,最后由分管城建规划的市长审定并付诸实施。这种规划编制、审批程式化的方法,表面上看来无可厚非,但从规划的编制到实施,自始至终仅是少数规划设计人员的事情,仅凭“圈内”的几个人说了算,缺乏社会透明度,缺乏一种社会参与的机制,使得规划的公平性、广泛性、科学性、法律性难以体现。要知道,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的知识层出不穷,仅凭“圈内”几个人的智慧,就把一个要在城市中存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工程敲定,显然是有局限性的。“圈内”人士在本专业虽然有他们的技术优势,但他们交叉科学不一定全知。“圈外”人士中,对城市规划设计有研究的不在少数。比如,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对城市学和山水城市的研究,“圈内”人士中恐怕没有多少人能企及;著名作家刘心武写的建筑评论,“科班”出身的建筑师,恐怕也不得不叹服。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仅提到“城市规划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因此,我们的城市规划群众参与基本上还仅是规划以后的参与,属于较低层次的被动式的参与。重庆市和青岛市将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成为可能。   让更多的群众参加城市规划,要使群众真正来关心自己的规划,规划好自己的城市,须做好多方面的工作,并选择好行之有效的群众参与规划方式方法。   第一,建立群众参与规划的组织机构。建议成立由市人大和市政协牵头,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代表性的群众等人员组成的“群众参与规划委员会”,来负责组织群众参与规划工作,同时也作为人大、政协评议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规划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如设立电子信箱、电视、电台直播、咨询电话和报纸等,以及规划座谈会等各种手段随时把城市规划的情况告诉市民,与群众迅速、方便地沟通规划思想,还可在各个街道(镇)、村(居)委员会内聘请那些有责任心的群众担任城市规划监督员。   一旦要决定制定或者是审批一项重大项目的规划时,规划部门应召开由各界群众参加的规划座谈会,及时地向群众介绍规划情况,如果该项目有几个规划方案比较,应全部提交给群众,并说明每一个方案的优劣,并阐明其原因。请群众审查规划方案进行比较讨论,选出一个比较好的方案。   同时,应公布一个群众参加规划、发表意见的时间表,让群众有充足时间考虑问题。如:深圳市的城市总体规划(1996一2010年)的初稿完成后,在市博物馆公开展示成果,历时半个月,在展览中发放规划征询意见表,回收广大市民对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经过专家的筛选和审定,有些已落实到方案中,这种方式,既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也大大地提高了总体规划的编制质量。   第三,规划部门应定期召开规划会议,建立讨论规划的各种论坛,各种团体组织和关注城市规划建设的群众,可以通过这个论坛讨论当地的城市规划,发表自己的观点。对于群众反映和议论一些规划上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规划部门要诚恳耐心地要告诉群众。对于他们提出的规划建议和意见,哪些已经被接受,哪些不能被接受,理由何在,都应一一加以解释。   第四,应大力宣传规划知识,通过学校对学生进行规划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各种方法,对广大群众进行规划知识的教育。对于一些选出来的群众代表,政府应当组织专门的讲座,对他们系统地进行规划知识的教育,更最要的是不但要经常把规划情况告诉他们,而且要真诚地同他们商量当前的一些规划问题,共同地制定规划的方针和政策。   总之,群众参与城市规划是一种集思广益的好举措,它不仅可以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同时,还可以强化广大群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为城市建设献计献策,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做到这一点,城市规划就能得到广大市民和社会群体认可和尊重,并成为规范他们各自建设行为的自觉行动,   是处于规划已经批准后实施管理阶段,如城市规划通过报纸、电台公布、举办展览、举行报告会、设置宣传栏、印发小册子,或者上街进行规划咨询等等方法,当然这些方法对于让群众了解熟悉,执行城市规划,提高群众规划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产生较好的效果,但它要使群众对城市规划的态度发生根本变化,建设好自己的家园,要让群众有效地参加整个规划过程,从开始制订规划目标阶段,到对规划方案的评价,及规划实施过程监督,   规划人员应该把编制规划的调查材料向群众公布,使群众了解规划过程的真实背景,要把这种情况清楚易懂地告诉不懂规划专业的群众,避免产生“这是科学的东西不易懂的”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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