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但是具体的办事程序估计就很难有一个书面的文本了,是先让国土局审批用地是否合法?还是让规划局先审批规划是否合理?大部分的人直接就跑去找规划局,这其中就会出现很多的矛盾。我们在业主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给他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是很多人就说没有土地证。那我们就必须让业主去办理土地证,而大部分都是擅自修建且超建筑面积,用地性质也是划拨,这就必须让划拨转为出让才能进行房屋买卖。好,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大部分说国土局不收,只要把划拨转为出让就行了。可是它毕竟超建筑面积了、、不知各位那里收了没有?
而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也是国土局定的,我们在业主没有交土地出让金前是否应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土地证的但是是划拨的,他交清了规费是否就可以给他办证了(土地要划拨转出让)?(规划局在办理证书之前是否必须要看到业主的相关票据?还有一部分业主就是擅自加层超建筑面积的,他们有的说阳台面积不算建筑面积,(说是在国土局咨询过)这太牵强了吧?
还有就是一大部分情况是,有些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地手续就去直接把房屋修好了。这种能给他们办理证书嘛?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缴纳土地出让金、、、我们是否要卡住这一部分人?是否有一个合理的办事指南?各位请给点经验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