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7号院之城市规划疑问
新闻里提到2005年,北京市相关部门以“科技规划用地”(应该是C6)的名义拆迁,取得该地块。2006年4月,中赫集团接手。三年后,该项目顶着“最贵豪宅”的光环面市,并屡次刷新京城房价纪录。2009年10月,钓鱼台7号院荣获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机构联合主办的“2009年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综合大奖”。
而新闻里又提到根据公开资料,钓鱼台7号院这一地块原来属于军队建设用地(应该是特殊用地D1),按照当时军队土地管理的制度,军队土地可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地方,而2007年1月31日后所有需要有偿转让的军队空余土地都要执行招拍挂制度。钓鱼台7号院地块就是赶在此“大限”前转让的。
不懂新闻里如何将C6用地和D1的规划性质混淆起来,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用地呢?
当然另外一方面我们看到,反正钓鱼台7号院原来不是居住用地R,那么现在用来做居住小区的开发,是不是调整了规划呢?是调整了北京市总体规划还是调整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呢?我们不妨通过搜索来看下北京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在2005年到2010年的批准情况,我没有精力来仔细找,不过是提出一个思路。
从这个思路来探究一个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到底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么?或许说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的审批手续该如何履行?是不是需要在相关媒体公示?而如果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变更又该如何操作?
另外对土地系统的法律法规了解不算多,我只了解,土地取得方式一般只有出让(或许以前还有协议出让一说)和划拨两种方式,科研或是军事用地是不是应该仅有划拨方式呢?通过划拨取得的方式土地,好像应该先由国家收回,然后再划拨或是出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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