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评判下曾荫权住宅露台封窗算违法么?
很多网民认为特首无特权,香港果然是个法治社会。
然后从我们城市规划工作者来看,到底曾荫权住宅露台封窗算违法么?
在城市规划博客里,我们写了很多文章来写所谓的违法建筑、违章建筑,但是那些都是指动静比较大,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建设的违法行为,对于那些已经通过规划核实,通过竣工验收,领取了房屋产权证的建筑物,再进行改造的行为,我们几乎没有探讨过啊。
为什么呢?尽管国内的很多法律条文里都提到了要规范建设行为,对构筑物、设备安装、外墙装饰、内部装修要进行审批,但是实际情况如何,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领域工作一线的工作人员,我们还是知道,真的没有达到那样的氛围。
所以要谈这个露台封窗到底算不算违法,还真难说啊!
从香港屋宇署派员到现场去看,估计他们也没有到什么建设装修都要审批的境界,从新闻中提到专业人员到建设地点附近勘查的行为来看,还是要考虑这个改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呵呵,真的很难判定,大家有什么意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