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位于长江和沿海两大经济带交汇处,是长江南岸一座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近年来,张家港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协调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首批国家生态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际花园城市,成为中国第一个加入WHO西太区健康城市联盟的县级市。
在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全国百强县(市)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排名中,名列第三位。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1.6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8.5%,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达到10000美元(按户籍人口计算达到1.22万美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1.09亿元,增幅26.3%,名列江苏省县(市)第二位。
早在2005年10月,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评选中,张家港市就在30多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县级市中第一家全国文明城市,赢得了这项代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城市桂冠。
2006年6月底,江苏省正式公布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考核标准,怎样才能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上创建法治城市?这成为了摆在张家港市党委政府面前新的重要课题。张家港市委书记黄钦认为:“建设文明城市主要着力点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而建设法治城市,更多的是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政务、执法、司法活动能严格依法办事。”
依法规范城市管理打造文明城市名片
没有自然形成的风景名胜和山地、森林,城区绿化覆盖率却达到了43%。除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光环之外,张家港还是首批建成的“国家园林城市”,并成功进入“国际花园城市”行列。这源于建设城乡一体的高品位洁美有序环境作为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工程,得到了历任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张家港,随处可见绿树如茵、鲜花吐艳,看不到陈墙旧瓦、暴露污物。据介绍,近五年来仅疏浚河道一项,各级财政投入就达7000多万元,近3000多公里的大小河道得到了有效整治,每年财政还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河道水体的长效管理。“工作在现代化园区,生活在花园式城区”的目标和理念彰显了城市文明个性,提升了城市环境品位。他们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环境标准,在全市统一执行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实施了城乡兼顾的环境投入,在各镇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成为了全国首家实现卫生镇、村创建“满堂红”的县市。
在环境治理上,对基层干部既考核GDP,又考核COD,政府还通过指导机电、冶金、纺织、石化企业向工业园聚集,并实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回收再利用,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降低了资源能源消耗,减轻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压力。同时,坚决拒绝高能耗、高物耗、难治理的项目进入张家港,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一票否决制得到了严格执行。2001年以来,有296个工业项目因环境因素拒批,34家不达标的工业企业被彻底关停,12家市区污染企业被搬迁,“三同时”执行率达100%。而利用高速公路建设集中取土而规划建成的“暨阳湖生态区”建成面积达4.1平方公里,市民充分享受到了节假日“不到苏州杭州,也能休闲旅游”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