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忽略的总图设计中建筑物名称注意问题
这个是长期的规划审批中经常遇到的,其实本身发生矛盾不是规划审批阶段,往往是审批都通过了,但是到了后面的其他环节,才发现有矛盾,必须要退回来返工,在规划审批阶段再做修改,特别是在施工图的消防审查阶段和房产证办理环节。
施工图审查环节
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施工图中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与总图中的名称有差别,比如配电间变成了配电房,车间一变成了织布车间,这种情况看似微不足道,很多规划审批工作者都认为这些都是可以容忍的,但是消防审查时是要求必须严格一致的。
房产证办理环节
主要出现的问题是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重复,特别是那些分期建设的项目,比如是一期是有一个叫甲类车间,然后审批通过,竣工并办理了房产证,到了二期有规划了一个名称为甲类车间的,规划审批的时候并没有问题,但是到了办理房产证时,就有问题出现了,名称重复会造成没办登记,可以想象同一个企业同一个地块中的建筑物办证是在同一个房产证上的,名称重复就会无法区分。
其他问题
是关于分期的,很多项目是要分期建设的,有些企业分一期二期,而有些阶段是分已建和拟建,还有说的待建的,必须要有明确的符合逻辑的说法。
还有其他问题,请大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