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公厕变酒店”案例分析
1、地点、规划用地性质
据新闻里说,该建筑位于新区绿化带里。按常理,既然是新区,规划一般总是到位的,用地一般是规则的,不会出现老城区的见缝插针的情况,新区绿化带,一般是道路用地或是绿化用地。该建筑估计是做为绿化用地范围的公建配套设施来办的。
2、建设主体是谁?
洛阳市园林局回复说,绿化带内建筑是市委市政府为完善新区基础服务设施,经市规划部门批准,由市建委承建的新区综合服务体之一,综合服务体是为了解决该地块公厕不足,基础服务功能欠缺的问题。无论是园林局还是市建委,反正肯定是政府部门。
3、规划审批
那么这个建筑到底怎么建设起来的?有办理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正常的报建手续么?土地是通过拍卖还是划拨方式取得的么?
通过新闻我们看到规划方案中三层半的便民服务楼分别注明了公共厕所、修自行车房间、配钥匙房间、医务室、休闲活动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应该说规划设计中功能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为什么要建设三层半,高度是多少,和周边的绿化协调么,建在道路边效果会好么?当时的方案通过公示了么?建设单位是出于什么角度考虑才要这样规划建设呢。大家可以看到现在的情况是除了公共厕所外,其余的建筑都用于了商务酒店,根本没有其他社区服务设施了。
4、经营单位是谁?
文中提到的绿化工程公司又是什么单位,是不是和所提到的酒店有关系?是不是这个建筑的出资方?那么和土地所有人,或是说该公建项目有什么关系?不好说啊……不过可以猜测所有的报建审批主体都不会是这个绿化公司,除非这个公司是国有性质的。
5、这个项目到底到什么进度了?
应该是有相关部门同意了,不过不一定有正式的行政许可,所以对于规划核实的存在性不抱希望。对于正式的房产证更加不要奢望。
6、对于改变规划用途的事实谁来处理
规划局到底有没有实时巡查监督,估计因为是政府行为,没有负责到位,确实是有点问题。
7、还有哪些部门要负责
这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建委难道也没有人参与建筑管理?酒店都快开业了,城管部门没有发现这个变化?工商部门没有审查出这个经营地点有问题?环保部门没有上门看过周边适合不适合做酒店?
…………
这样的情况复杂还是不复杂?寻常还是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