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
1、用地性质
2、用地地块划分
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
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
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
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