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实,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比较少,大家并不需要花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来探寻这个问题,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将,办理该证的情形对规划管理部门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能不办最好不办,大家可以看看各地国土部门清查临时用地的情形很多,为什么要清理,说明危害大。咨询过河北、浙江、四川、贵州等地的规划管理同行,他们都办理的非常少,针对临时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的规定都不一样。后来部分大城市的规划局网站发现了对该事项注明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大家如果非要刨根问底,那么最好是问你所在省份的省厅。
我想要问个清楚的主要是以下的内容:
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域范围是什么?是规划区范围,还是所有对城乡建设有影响的有必要控制的区域?这个问题如果单从城乡规划法系列来看,应该和办理正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域是一致的,毕竟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是行政许可,必须要服从控规。那么乡规划区内和村庄规划区内,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五十七是不需要发的。
大家好好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这里说明了很多问题:
比如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主要是说什么情况下,符合什么条件才要办理这个证,土地管理法里说了是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其他都不能办理哦,这就把这个临时证的范围控制得很小,大家考虑下这2种情况下,现在普通的情况下存在么?好像都能避免,所以这个证办理的几率很小了。
另外我们关心的是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一定要是国有土地么?大家看到土地管理法力提到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所以肯定存在是集体土地的情况。
再则,大家要问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是一定要是建设用地,从我查阅的各地规划局网站上的告知情况,应该是不一定,应该可以是耕地,大家可以去查很多国土局的网站都有“临时使用土地许可(有人叫做临时土地使用证)”事项,你可以看到里面要求的材料里有“占用耕地的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说可以是耕地,而有些地方甚至要求临时使用土地结束后必须要恢复耕地。
还有也有同行关心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提交材料里要不要立项批文,这个你可以看下土地管理法这2个行为要不要批文,而有人提出来要什么土地方面材料,类似出让合同等等的,其实国土局有一套完整的审批材料,你们可以咨询当地国土局,一般来说有审批表格,有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等等。
最后一个问题是,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不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条文里是说法是批准临时用地,不得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妨碍城市安全。大家可以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