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销问题
问了一下工商部门,他们的注销方式是在其官方网站集中发布公告,而国土部门的做法是收回原件即可,如果收不回才要在国土局网站上发布注销声明过期作废无效的公告。
上网站查了一下各地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销问题,他们的普遍做法是网站上发公告或通知,格式如下:
公 告
某某等15人,我局于2004年依程序给你们核发了某某私字04第23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你们至今未到国土部门办理国土用地手续。根据《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此证已经失效,我局将依法依程序注销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作为利害关系人,对我局的行政许可你们可依法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听证,将视为你们自动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下面这个是遗失后要求注销的处理方式
庄河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通告
庄河市公安局青堆派出所位于青堆镇牌坊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102832008000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8320080041),由于保管不善丢失,声明作废。
下面的做法是要求收回的注销方式大连市第二十一中学改造项目位于沙河口区东北路东、长生街西、民权街南、双盛街北侧,我局于2007年12月核发给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规地字[2007]0146号),现声明该证注销。
特此通告
大连市规划局
2010年2月4日
很多人认为吊销和注销是不同概念,吊销是取得证件不合法,或者建设单位出现了违法行为,而且该许可证应当按时间来说还是在有效期内,吊销的处理方式与注销基本相似。
建议比较合理的注销方式是尽量收回原件,并承诺在外无复印件混淆视听,如有相关纠纷原持证者自行承担责任,然后在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注销公告。
注销原审批的天马三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根据县教育局申请,拟将常山县天马三小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常山县第一小学建设项目。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精神和常发改[2010]259号“关于批准同意常山县天马三小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名称的变更,并将原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收回注销,现注销内容如下:
1天马三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0年8月20日办理,许可证号为地字第2010浙规证083008a。
2天马三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于2010年6月28日办理,意见书号为选字第2010浙规证083009a。
下面这个是连理由都没有说的注销,不过你们看时间,都过期了,可以看出注销公告的发布时间不一定是过期当日,发证机关没有通知过期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