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和批文有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案例
民政局有人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是200亩,国土局的土地预审意见也是180亩,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是一共200亩,一期120亩,然后现在出来了正式的批文,是3个项目都是民政局的,比如名称是a、b、c,分了3个批文,合计批准用地面积120亩,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都是按200亩来设计的。
现在他们想办200亩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大家说可以么?
我个人觉得是不可以的,立项批文只有120亩,就只能办120亩,至于选址和国土局的预审意见以及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都大于120亩是没有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这里是3个项目,可否合办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觉得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