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之大型广告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统称阵地)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户外广告设施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取以下相关审查材料: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审批表(各管理部门已盖章)(原件一份);(建议由城管、公安、气象、工商、住建、建工、规划等部门联合审查)
2、户外广告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1:500或1:1000地形图,地形图上标注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具体位置(三份);
3、1:500或1:1000广告阵地规划或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标示广告设置与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和所附建筑物的具体尺寸;(三份)
4、广告设施施工图(含平、立、剖面图及结构图),应标示广告牌面及广告设施的尺寸,以及广告底部离地标高(一套);
5、效果图(体现周边城市景观)(一份);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权属证明及相关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周边建筑或者周边环境的图片;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如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需提供原设计的建筑结构图、立面图和各楼层使用性质、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承重书面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