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之总体规划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城市规划设计(五)为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称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主要课程设计,也是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本课程为专业特色课程。本课程的目的为:通过对此课程的实践和教学,培养学生认识、分析、研究城市问题的能力,掌握协调和综合处理城市问题的规划方法,并且学会以物质形态规划为核心的具体操作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的能力,基本具备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阶段所需的调查分析能力、综合规划能力、综合表达能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
本课程结合实践性规划项目组织施教。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实际和虚拟的工程项目来拟定。所选项目要体现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性质,规模和深度要适当,要使学生可在规定的教学课时内完成作业,实现教学要求。
作为教学案例的规划项目应当根据可能条件在以下的范围内选择:
1.中、小城市的总体规划编制或调整;
2.大、中城市的分区规划编制或调整;
3.市(县)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其中应当包括建制镇、县城等城镇或城市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4.其它涉及城市或分区发展目标、规模、总体布局研究的专项性规划编制或调整的项目。
课程设计的题目原则上只能是一个,并应在上一学期末基本确定。如需修改设计题目,或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教学和设计题目,则应经教学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学系主任同意。
三、课程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是在现场实习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开展的(具体要求参见《城市总体规划实习》教学大纲)。在教学过程中以个别指导和理论性授课的方式相结合;学生在完成教学课程的过程中以集体合作和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式相结合。
为了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承担本课程的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性课题项目的过程中,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实习教学的基础上,按以下两个环节组织教学内容:
(一)课堂指导
1.课堂指导中的主要教学内容是:
⑴对总体规划方案中涉及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要素,如城镇性质和发展目标、人口和用地规模、区域发展等加以论证和提出规划设想;
⑵制定总体布局方案,并进行多方案比较;
⑶制定各主要专项规划的方案;
⑷提出重点地段的方案示意,或进行若干专题分析,并反馈到总体规划方案;
⑸图纸、文字成果的整理和汇报。
2.教学要求与完成成果要求
在教学过程中,应使学生在掌握个人所负责的专项内容的同时,对集体合作的内容以其他学生负责的内容有全面的了解。
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成果要求完成内容的深度要求参照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项目所在城市及所在省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应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技术专家评审。
(二)理论教学
在总体规划课程教学过程中要辅以较有针对性的理论课教学。理论课分为基本专题和选讲专题,后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增减。
1.基本专题如下:
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的任务、主要内容和法定程序;
⑵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以及方法;
⑶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方法及其应用;
⑷总体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多方案比较。
2.选讲专题如下:
⑴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调查研究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⑵国内外城市规划体系的介绍和评价;
⑶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问题;
⑷城镇历史文化和风貌规划;
⑸绿地和生态环境系统规划;
⑹中、小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⑺中、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⑻村镇规划;
⑼小城市总体规划深化的途径(开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⑽近期城镇建设规划和造价估算。
四、前修课程要求
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和“城市详细规划”等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本课程的前修实习环节为“城市总体规划实习”。
五、学时分配
本课程教学周数为18周,每周8学时。必要时,学期最后一周可改为课程设计周。
1.城市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三周设计时间。课内设计二十四学时,课外设计至少二十四学时。
此阶段要求每名学生完成一套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墨线规划总图、结构分析、用地平衡表及简要说明。
此阶段最后一周的最后一次设计课时间安排公开讲评,即检测与考核(一)。
2.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汇总阶段
三至五周设计时间。课内设计二十四至四十学时,课外设计至少二十四至四十学时。课内时间主要用于教师改图。
此阶段应完成两至三个备选方案,达到正草图深度。
3.与所规划城市及其上级领导讨论定方案。
一周。从所提供的两至三个方案中确定一个深化方案。
4.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深化阶段
四至六周设计时间。课内设计三十二至四十八学时,课外设计至少三十二至四十八学时。
此阶段应完成报请专家评审的全套规划方案(至少是正草图),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
5.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专家评审
一周。
6.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成果制作阶段
四周设计时间。课内设计三十二学时,课外设计至少三十二学时。
此阶段最后一次课内时间安排检测与考核(二)。
此进度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教学小组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但各小组应掌握进度,保证在一学期内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对于检测与考核(一)、(二)的时间应及早通知教学小组组长,以利于安排。
六、检测与考核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过程中共安排两次检测和考核:
(一)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第一阶段结束后,应对每个学生完成的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公开讲评,地点在学院评图大厅,由学生介绍各自方案,每组负责教师进行讲评,学生完成的规划方案应包括:城区土地使用规划总图、规划结构示意图和用地平衡表及简要说明。方案深度应达到墨线正草图要求,不同的土地使用应用不同颜色表示。
讲评结束后,每组负责教师应将学生方案进行归纳汇总,从中确定两至三个可以继续发展的方案进行深化。
(二)整个课程设计完成后,由教学小组组织对各个小组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各学生在此阶段所完成的任务及其质量、学生对总体规划各个阶段的了解和对总体规划其它内容的认识。
考核结束后,各组指导教师应将每个学生的综合评分成绩交教学小组组长。经整理后,教学小组组长应在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学生成绩交系办公室。
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城市规划原理》 李德华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