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发现建筑面积有少量增加怎么处理?
然而到了规划核实或是到了竣工验收时,经过房产测绘,建筑面积为1026平方米,多出来26平方米,其实这个很正常,一是因为计算面积的规范方法不一致,后者是房产测绘规范,二是要考虑粉刷层厚度,三是在放线或是施工工程有多少有误差,100米的长度误差2cm肯定是正常的,四是其他问题,比如是建设单位的故意等等。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多出来的26平方米要不要给予办理房产证呢?不予办理倒了罢了,其实很多地方还是同意办理的,如何办理,通过何种途径将26平方米合法化呢,主要有以下3种途径:1、规定超出许可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可以直接办理房产登记,一般是3%,都不需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缴纳配套费等规费;2、缴纳相关规费后给予登记,也是按一定比例;3、缴纳费用,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给予办理。
我个人认为比较倾向于第2种,费用问题应按照原标准缴纳,如应减免的按规定照减免,但手续要办理的,比如是公益事业类的建筑,本身是减免一部分的,如果按第一种途径来做,费用岂不是全免了,肯定会造成恶意偷减面积的问题。
当然,以上所有情况里不涉及到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要严格计算建筑面积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