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

admin2天前法律法规规范7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提升商品住宅品质,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置要求

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应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板房。不同装修标准的,应分别设置交付样板房。分期预售的项目,上期设置的交付样板房可以沿用。

交付样板房一般应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并在预售前建造完成、提供展示。确需在预售住宅房源以外设置的其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装修标准应与待交付的预售住宅房源保持一致。

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照户型、工艺等类别对交付样板房的数量及位置作出具体规定。

二、关于保留时间

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保留时间内,不得将交付样板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或者作展示以外的其他用途。

设置在预售住宅房源外的交付样板房,可以在预售住宅房源内建成新的交付样板房后拆除、移位或调换,但应确保新的交付样板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装修标准与原交付样板房一致,并在拆除原交付样板房前告知已购房源的全部购房人。

三、关于质量管理

交付样板房的装饰装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承担。交付样板房应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工艺、材料及设施设备进行施工。交付样板房施工完成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四、关于预售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应在预售方案中载明交付样板房的套数、具体位置、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等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建立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管等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对交付样板房的上述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销售过程中,预售方案中载明的交付样板房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变更资料。

五、关于现场管理

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实施中的首要责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展示、宣传过程中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等现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参观、介绍交付样板房等服务。对与交付样板房有差异的户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确认户型结构、装修等差异,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做出约定。

项目销售现场和交付样板房内应公示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信息,以及装修主要材料、设施设备清单明细,清单明细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一致。交付样板房不得加装合同约定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实行“所见即所得”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8日




相关文章

[转载]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可诉性

【裁判要点】 规划局就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所作的回函,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程序性行为,其内容仅对建设单位拟选址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作出了答复,没有改变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现状,...

关于对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计算违法收入有关问题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法函〔2011〕25号 关于对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计算违法收入有关问题的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违法建设进行行政处罚计算违法收入的请示》...

新老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的规定有啥区别?

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中表述: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

规划人需要关注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部分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

广州市规划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

广州市规划局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规划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规划管理的透明度,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