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空背景下谈规划区的概念
1、建筑退让铁路,有见过国标或部里文件?貌似只有个《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说到铁路安全区线宽,没有相关直接建筑退距的条文。
学校教学楼的规范明确了退让铁路距离。
其他建筑类型还没见过,一般应该是给用地红线的时候规划部门就已经考虑了保护带,建筑在用地红线里再去做退距。
某地出的技术规定,要求建筑退让铁路是30米。
2、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现在都规划区怎么认定?开发边界?
确切的说,合法的建设用地,边界可能没有包括农村地区所有建设用地。
规划区,是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以及乡、村庄规划确定的范围。规划区本意是因为规划建设需要控制的区域,那么开发边界内的,以及界外合法建设用地可以新改扩建的用地都属于了。
在国空背景下,追求的是规划管理全覆盖。全域的。所以不能用合法建设用地去解释规划区。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的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由此可见,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也应属于规划区范围内。在此范围内,不仅建设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要遵守城乡规划法,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也应遵守这一法律。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体现在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目前一些地方经常发生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行为,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为保证城乡规划能够依法有效实施,本条明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规划法的时候,主管部门是住建部,不能把农用地都纳入城乡规划,毕竟侧重管理的是建设用地,现在是自然资源部,管辖的是所有用地用海,国空总体规划覆盖是全域。
3、带方案出让地,规划方案在哪个节点批复?和规划条件的先后顺序呢?
招商前中后期跟踪服务,供地前审定批复。
规划条件和方案要配套,所以是同时。
4、规划核实时,正负零标高误差值有文件要求允许误差范围么?
根据属地自行确定吧。
各地也没有见到专门讲这个的。
很多地方规划审批不管这个,特别是工业项目。
5、控规动态维护中,绿地总量一定要在单元内平衡吗?
在深化方案中要平衡的。
6、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权属是村集体的用地,这部分建设用地算村庄建设用地,还是算城镇建设用地的呢?
城镇建设用地。
开发边界内发工规证。
应该是城镇建设用地吧,执行的城规。而非乡村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一定是执行城规,不会编制村规。
开发边界内,编控规。如果用地条件满足控规,集体建设用地发工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