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工业企业面临这个问题……
1、某个工厂08年建设,11年补办供地手续,15年调规时将所在地的控规调整为了住宅用地。2016年想开工但因实际工业用地不符合控规住宅用地环评过不去了。上访至今。这个事规划方面有没有什么问题?
这种情况非常多,特别是违法用地又拆不了,就处罚后完善手续,以为能保留现状继续生产,反正建筑已经都建满,而且很多地方工业企业老板对厂房产权并不太看中,结果技改要做环评的时候就被卡主了。环保部门也要审查企业目前业态和控规的相符性,而且就是和他们解释,企业取得的是工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但是很多地方环保部门还是不认可的,所以才有这个矛盾。
但它既成事实,要么调规回工业(比如周边大片工业企业,拆迁难度很大,实施计划遥遥无期),要么协商退出用地要补偿。
某地也遇到一个项目某镇的重大项目,纳税大户,而且还是央企子公司,存在了几十年了,而且还有沿运河码头,紧靠省道,交通条件优越,结果在编制总规控规的时候,把整个厂区都搞成绿地了,结果企业要发展,在原有厂区内扩建,在外围还要新增用地,到了规划部门直接抓瞎,就回过来问镇政府为啥调整为绿地了,镇上说不懂,反正编制单位和规划部门都说好的,控规都批复过了,又问企业难道没有看到控规公示么,还是纳税大户,企业在规划上都没有了,都不知道么?企业说完全不知道,如果知道肯定不同意!然后规划部门问镇政府对企业有没有搬迁计划,能不能逐步搬迁,可以把新项目放到工业区去,企业说新项目和老厂区有关联性,不能放在两个地方,镇政府说企业这么大,没有财政资金负担这个。最后只能去调整总规控规。
所以说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很重要,而对于土地权属人的权益考虑要充分衡量,特别是是否规划能落实。
当然很多现状是必须付出代价去拆除或搬迁的,比如那些早年间老城区内的屠宰场,最后都是得搬迁重新选址的。现状存在不一定代表着对。
某地关于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的情况一般是出具规划暂不实施(一般5年内)的情况说明,环保就会签意见通过。
2、现在各省的工业用地指标。绿地率现在只控制上限,还是上下限?
绿地率安徽都是要求不大于,所以这个强制要求实际使用没什么问题
某地是10%到20%之间。
某地是工业用地≤15%
苏州工业用地小于等于百分之十
3、2011年左右镇区范围内一处加油站拆除后异地重建一直未建设成功,近阶段该单位申请原址重建,但是周边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周边有居住区和国道,但是符合商务局的布点规划,也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批准重建?
看看方案能不能满足加油站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麻烦的是如果用地界外最近的居民楼建设的时候,这个加油站是拆掉了,现在要建起来,公示的时候要头疼,一定要做好解释工作。
符合布点规划,符合控规,符合各种规范,不批是没有依据的。
出入口的布置问题,依托控规和规范,只要满足就批,不满足就有依据不批。
补充:由于加油站地块位于000国道与111大道交叉口,不能满足《0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的要求,且原址已建的加油机与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距离只有40米,达不到规范防火距离50米的要求,故未能审批。这是当初方案审查时的一个结论。
原址已建的加油机与正在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距离只有40米,达不到规范防火距离50米的要求,这个如果拆掉了 新方案是可以解决的把。
注意规范中宜和应的区别,防火距离也可以考虑设置防火墙等,如果想尽办法还绕不过去,那就不能批了,该请部门联审的要请,该请专家的时候一定要请。交评也可以拿来做参考。
对他原土地证范围内重新规划的新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涉及部门很多,研究是否可行。另外一个方案就是扩大土地范围,利于解决规划上的部分规定冲突。
出入口应该还是有改造的机会,因为有辅道,和交警或者城管论证到主路面的口封上,或者缩小只准右进,右出口往下,出入口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