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养项目属于什么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老年人福利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
昨天的文件找到了,是以前住建部答复太原市的一个函。
1、在做控规小地块调整政策建议的时候有什么经验吗?
就是做个详细规划单元维护方案,然后规委会审议后,公示,入库。
按地块单元来维护,要整个单元的做。
现在应该直接做街区详规了。
2、乡村规划中自建房高度上限一般多少米?经营性建设用地 乡村规划规定上限12米,容积率1.5是不是有点偏低了?
农村宅基地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并没有全国性的强制性规定。
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文件明确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容积率管理,适用本办法。也就是说容积率并不适用于村庄建设。
对于宅基地可以采用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的上限数值、要求建筑风貌即可,示例:农村宅基地建筑层数不超过××层,建筑高度不大于××米,建筑风貌应体现××特色,宜采用××建筑风格,不应采用古典欧式建筑...。
某地是规定建筑占地不超过××平方米,层数不超过3层,高度不超过××米。
各地做法不一样,看各地政策文件。福建规划都没超过12,做浙江的安置房都超过12了。江苏普遍是2-3层,浙江基本没有3层以下的。
3、康养项目属于什么用地性质,可以用医疗卫生用地吗?
用地用海分类中的医疗卫生用地和老年人福利用地中都有康复和保健内容,现在很多医院都有康复部,或者说医养融合项目很多,福利院养老院中也有医疗部门,很难分得清。
康养项目种类很多,需要看项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是康养类养老社区住宅项目,那就是居住,如是商业性质的养老公寓,那就是出让类社会福利设施。如是政府敬老院,那就是划拨社会福利设施。如是医疗类康养,那就是医疗卫生。并且每种类型所配套设施不一样,规模也不同。一些人打着康养项目的幌子掩盖开发的事实。
某地曾经出具规划条件和审批过一个康养项目,是国内知名人寿公司的产品,最后经充分沟通和仔细研究,发现就是直接提供给购买其养老保险人的永久居住权养老社区,以替代保险返还。因此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居住用地(养老社区),配套要求其附带相关医疗保健设施。如果出经营类社会福利设施,无法直接确权给个人,将来购买人引起矛盾,推给政府。所以安居住用地出具,并配了个小型医院,让开发到位多交了出让金。
可见大家各地都不是按照控规详规出具规划条件,是按照项目来定制规划条件。双随机一公开督查任重道远。
4、在平时的交流中大家有提到高层建筑楼顶安装的航空避障灯吗?想知道一下是哪个部门管理的?
各地做法不一样:有些是航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要求安装;辽宁是几个部门协调好了,放在工规证的施工图中明确要安装;某地是机场飞行管理处自己查处。
5、为啥开发边界外单独报征的用地,需要提交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这个和土地报征有啥逻辑关系,是不是各地要收这个件?
因为单独报征是要报到省政府,省政府也要征求各部门意见,这个材料可能是省发改委要求的。
估计是为了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成熟进展。
如果土地报征不回来,做这些工作都是浪费。土地阶段有可研的批复就足够了。
以下问题,给不了答复,不过鼓励大家多提问,给大家一点见识和思路也是好的!
1、某县城前两年建了一个学校,当时立项是在乡里,但是没建在乡里,资金整合建到县城了,现在补办手续怎么办?当时是走的办批边建,地才批回来,现在怎么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2、土地权利人可否申请将三类工业用地,有土地权利人申请,调整成二类工业用地,控规修改技术论证通过后,直接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不通过先收回土地再出让方式?
3、甲方说需要出个规划条件,只是用来融资贷款不是作为实际建设使用,但规划用地性质明显与在编总体规划不符,这该怎么弄?
4、做控规小地块调整政策建议的时候有什么经验吗?
5、一个开发项目,前期因住建系统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现场会,布置会场导致地下室少建1000多平方米,这个可以给予核实通过吗?
6、规划区内的河流水面能否划拨给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业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