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企业要钻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的政策空子,这个方案怎么审?
只要符合控规,方案阶段做好公示,不放心可以邀请环保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噪声因素,考虑好围墙形式和绿化消声,其他也没有了。
噪声污染防治法,地方编制的环保专项规划、控规的环保章节。
噪音归环保部门,建筑基地内的建筑内部设置一个发电机,什么型号的,发多少噪音都是后面的事情了,规划部门能做的不多。
用地是通信用地,报方案的时候不一定会标示有发电机房,到了交付以后再考虑到要放一台发电机,这个才是常态。然后噪声很大,附近居民到打12345,然后环保部门上门检测噪声,要求电信公司做好室内防噪措施,比如断桥铝门窗、吸音板等等。考虑到发电机启用的概率不大,能做的也就这样了。
2、甲类仓库的规划审批是否要安监部门的批文作为前置条件?
不可以,但是一般化工项目,在立项前,安评已经做到一定的深度,对安全间距有详细的控制表格,而且专家意见可以提供。
如果是非化工项目中的甲类仓库,就更难了,建议部门联合审查。
某地化工类的项目要收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和环评批复。
规划图中只管间距退让满足规范就行了,后面应急部门会把关的。
3、租用工业厂房装修改造用于建设文创基地,规划需要管控不?规划上需要看装修和改造方案不?个人觉得从安全和消防上提出要求。
这个具体要看当地住建部门是否出台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相关文件,很多地方是限制工业建筑改为他用的。
规划部门不参与这个事情,不能审批一个厂房还考虑今后要改变为其他用途提什么要求,或者说都违反规划条件了,还能怎么说怎么管。
某地有个政策,闲置厂房可以改五年: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开发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适应开发区转型升级需要,加强开发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保障,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适当增加生活性服务业用地供给。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 年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可采取规定方式办理并按照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用地预审要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吗?不是水利项目,就一般的项目,是不是要征求水利部门意见,看看是否压占河道蓝线?
蓝线这个空间规划里面都有,一般不需要征求,只有要调整规划蓝线,侵占水利设施、水工设施用地,才需要征求水务部门的意见。
5、国家哪个文件规定机械停车位上层车位个数按二分之一计算,帮忙提供支撑文件。
应该是各地自己出台的文件,不是各地通用的,都没有看到过一个省通用的,比如上海好像有上海有子母车位算1.5的说法。
江苏某地,规定只有符合国标的车位才算一个车位,即不承认子母车位,一母一子也还算一个。机械停车位不计算车位,但是鼓励开发商在满足规划条件规定的车位后,可以额外做机械停车位。
6、有个项目是工业用地,现在报过来的方案也是按工业的厂房或者仓库来规划,但是看总图规划的感觉像是建设学校,问了多次后企业自己也说出了是想建好后租给人家做学校的想法,针对这种情况,在方案审查的时候有什么文件或者政策能够限制的么?
如果后期改变用途是要执法处罚的,这个已经明确说了,但是他们就是想这么规划,感觉他们是想利用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的那项政策,先规划后期建好后就用既有建筑那个政策再让规划部门出个意见,完成其他的改变。总感觉是吃了政策的空子。
工业建筑跟民用建筑的消防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个消防部门应该要把关。
只要满足规划条件,符合规范,没有不批的理由。后期改变用途符合当地规定,也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各地都有工业用地监管协议,比如每亩地年缴税多少钱,不足的部分要求企业补缴,如果改变用途,很难有达到要求的。另外如果不符合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的情形,是会被执法恢复原用途的,并处罚金。
很对地方的既有建筑改变功能政策是限制工业用地改变的,有空子钻,说明政策有问题,需要完善,堵上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