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凭转让合同和土地预告登记办理工规证么?
《河北省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用地政策措施》:开展预告登记转让。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如果AB公司是母子公司,可以签补充合同,调整受让人。
辽宁省江苏省河北省都明确投资额不足25%的可通过预告登记转让。等达到25再正式转让。
工业用地大胆办,其他类型用地还是注意安全吧。
建议还是咨询一下各地省厅的意见,这个从来没有遇到过,不要解放思想豁了边,有地区认为无论是转让合同还是预告登记材料都不是法定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附条件才能生效的合同,感觉比较虚。
规划管理需要的这个土地按照规划条件去建设,其他都是其实的,而且这个会在后续不动产权登记环节进行闭环,为了经济发展,闲置土地利用,可以做点创新,而且省级有政策文件支撑的话,可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