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规定:金属排烟道(管)不属于建(构)筑物的范畴,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的内容!
1、没有操办过房车营地或者集装箱街区的项目,规划审核上能否按临时用地走?相应的规划条件该如何出?
不符合临时用地的情形。
2、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长期闲置,造成浪费,有没有方法政府收回,调规成商业有地,重新出让,盘活资产的可能,有地方出过这类情况的政策吗?
原来都是作为小区配套的,调为商业违反规划条件,对住户而已也是减少了配套。用不上,也不能减少,存在风险。即使要改,也是根据住户需求,调整为其他公建比较靠谱。
3、建筑物外立面加装排烟管道需要规划审批吗?建筑物原始没有设计独立烟道,底商按理来说不可以搞产生油烟的餐饮活动,但是营业执照审批局也批了,为了正常经营就私加烟道。
这种算设备,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豁免文件里包括无需和豁免。比如某地规定:不改变原有建筑外立面整体造型、色彩、形式的前提下对建筑外墙进行的维修、洗刷、加固等工程。在既有建筑物外墙设置小型无障碍设施、节能设施、建筑外墙空调架、防盗网、简易伸缩式防雨(晒)设施,或安装卷帘门以及防护、消防、排烟、排水等设备。
某地批餐饮营业执照需要联合踏勘的,市监,环保,住建,综合执法四家都同意才行,如果哪一家不同意不签字,市监非要批执照给他,那产生的问题就找市监。
根据2021年11月9日印发的《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变更、调整”项目清单>的通知》,“既有商业建筑细化用途调整、外立面改造及增设广告、店招、烟道”为不属于规划管理范畴的建设项目,属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物外墙搭建的排烟道是否应鉴定为建(构)筑物的复函》提到:金属排烟道(管)不属于建(构)筑物的范畴,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的内容。本复函适用于全省城乡规划许可关于类似问题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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