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合作社推进城市更新中规划管理是如何操作的?
二十一街坊3-12小区位于新沟桥街道科苑社区,占地面积约6417平方米。区域内共有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8821平方米,容积率为1.42,涉及3栋居民楼、1栋武钢单身宿舍楼,住宅楼现有居民134户,多为武钢离退休职工,武钢单身宿舍楼现有租户18户。
3栋居民楼使用年限均超过50年,存在房屋结构老化、维护保养不足、基础配套设施陈旧等方面问题。2022年,经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3栋房屋安全等级均为C级。居民群众要求拆迁、改善房屋意愿强烈。
住宅合作社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是对传统大规模拆迁模式的有利补充。建成后住宅按照事先协议好的分配原则直接进行分配,减少了很多最终分摊到购房者身上的费用。合作社社员是为自己建房,民主决策、管理,每个社员都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所以在房屋的户型设计、价格等方面会更符合自身需求和承受能力。
项目通过3轮入户调查、2次社员大会,持续磋商章程、优化资金测算、打磨改造方案,最终形成了联合社章程,选定了平台公司,确定了改造方案。
武汉市有关部门在土地变性、规划调整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土地交易、规划报批、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等,武钢集团对其产权房屋、基金出资等问题大力支持。
思考:
1、主体是全体住户,土地是如何获得变为一个整体?
2、平台公司的角色是什么,多建的住宅是如何销售,算不算房地产开发?
3、土地变性说明没有收储和重新挂牌出让城乡,只是进行了规划条件调整,是否要进行土地出让金补缴?
4、资金筹集和分配,建成后的销售和老住户回迁如何保证公平?
5、配套公建是不是一样要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套商业的数量如何确定更显公平?
6、如何确定合作社模式更新,是房屋安全为前提,还是只要被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就可以?
2、《国务院关于2023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6 省46县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发现一些村庄规划与实际不符。有1783 个村庄规划偏离实际或流于形式,其中:
11 县 358 个村庄规划的部分内容不符合当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如广东阳春市统一要求29 个村庄各自新建3750平方米幼儿园和小学,而有的村仅37 名村民;
6 县297 个村庄规划存在缺项漏项、文不对题等低级错误,有的盲目照搬照抄,如吉林大安市 36 个村庄的规划由辽宁1 家设计公司编制,其中24个规划出现辽宁、内蒙古等地名称及特色旅游、风格建筑等,与当地风貌明显不相符。
之前公众号在网盘提供过福建和安徽省关于村庄规划编制方面的培训内容,建议大家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