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入户门外移,封闭外连廊,占用公共面积,属于规划部门管么?
1、车库坡道,人防口部算建筑物吗?需要考虑跟其他建筑的间距吗?主要是出地面,有顶盖。
需要算作建筑物的,人防口部平时用途就是为了日常使用,肯定不会纯为战时准备。
算地下室的一部分,建筑物的附属部分,不能作为独立的一个建筑物来考虑和住宅的间距,但是要考虑日照、通风和景观影响。遇到过一个案例,人防通风口高2米,挡在一楼住宅窗户正南方,工规证时没有注意,购房户到了收房时才发现这个问题,各方都说没有,按图施工的。后需要调整位置,会大大降低人防工程的结构安全。
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提是一定先经过现场放验线这一步吗?各地做法是否有不同?
四川某地是先放验线,再发工规证,这样的好处就是能发现现场问题,而且适用于现场地形复杂的。验线一般是规划部门下属测绘队做。
大部分地区都是先发工规证,后验线,放线是建设单位请测绘单位或施工单位做的,规划部门只做验线。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了6000平方,实际现在只建设4500平方,少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又比如规划许可是7栋,实际只建设6栋,现在已经建成,是否是走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建设处罚?
现在各地都是可以分栋规划核实,分栋验收了,没有必要非要全部建成再核实。少建了要找出原因,如果只是有建筑物没有开建,是没有问题,不算未按工规证建设,不需要处罚,但是如果是擅自修改建筑物长宽高和层数,那就是了。
督促早投产早产出才是硬道理,不要在规划核实环节卡着闲置土地的问题,很多现在都是为了把产权证办出来去抵押贷款换救命钱的。建议先通过核实,再去收闲置土地的钱。
3、各地乡村规划许可是由资规局审核发放还是由资规所审核发放?
各地做法不一样,很多地方都是鼓励有条件的由镇政府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很多是村民建房由镇政府,乡村建设项目由局。
有地方在改革 将乡镇规划办职能划归资规所了。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进行受理、审查、核发证书全流程办理。
4、工业厂房外生产原料罐需要办理工规证么?
罐子是设备,不是构筑物。所以一般只办罐区,不办罐子。
罐子是完全生产出来是工业化产品,不是砌筑的,所以不是构筑物。
这种罐里面存放什么有无危险性跟周边间距,不是规划管理能管的,这个应该在安评里进行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管辖。
5、机械式停车位,开发商后期拆除应该怎么管理,归哪个部门管?
物业主管部门。
6、核实阶段建筑用途是什么部门对这个负责?实测部门?多测部门?还是规划核实部门?
规划核实是按照为规划条件和工规证内容,一般各地工规证附件中都会明确各种功能的建筑面积是多少,所以建筑功能在这个阶段是由规划部门管理。
7、旅游集散中心大家一般定位什么规划用地?
商业。
8、拘留所用地性质属于监教场所用地还是机关团体用地?
用地用海分类里没有拘留所的地类。所以看如何定义,如果是公安局里附属的拘留所,那当然是按照公安的大类定义为行政办公。 如果单独地块建拘留所,那么就是监教场所用地1505指监狱、 看守所、 劳改场、 戒毒所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等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9、一宗居住用地,里面有配建的商服,那么整宗地还能按住宅用地办理出让么,如果能登记成什么玩意,出让是的条件是城镇住宅用地,但取得地后,工规上就出现了便利店、快递站、日间照料中心、幼儿托管、物业用房等等,那这些和条件通知书是不符的,现在登记部门不明白咋登记了。
其实很简单,用地性质按照规划条件,建筑功能按照工规证,比如便利店,如果工规证上写商业,不动产就登记为居住/商业,如果工规证上是便利店,那么不动产登记为居住/便利店。
10、商品房装修中,将入户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属于规划执法吗?
和把连廊封闭了,单独使用是一样的。
不按照城乡规划法,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11、对于住宅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一般来讲,按照规划条件只审查他的规模和面积,活动场地的位置还管吗?实际建设中,活动场地会根据深化绿化图纸二次设计,有些调整,变更活动场地位置是否归规划部门管理?
看各地分工的,一般情况下,这属于小区内部的景观方案,一般由园林部门管。
也有规划部门全部管理的,所谓的大地景观方案,把绿化、铺装、亮化、城市家具等全部装进去了。
规划管理人现状:一个月两千八,赚着卖白菜的血汗钱,操着卖白粉的心。恨不得自个儿长三头六臂,每天84小时,工作都还搞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