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核实后,竣工验收前,发现违法建设,如何处置?
1、工业项目可以在拿地前先公示吗,或者不公示,以便提高审批效率?
带方案出让或者是提前介入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各地为了拿地即开工的做法差不多的。
很多地方已经快到了违背建设单位的意愿,有企业说,公司投资几千万,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随着工艺的优化进行慢慢调整,如果在三个月内就完成报批报建太儿戏了,对企业的投资决策是不负责任的。
提前介入方案和施工图审查,确实是节约了时间。
企业没拿地,不好公示的。
以前很多地区对不在主次干道,周边没有居民的工业项目是不需要公示的,毕竟在工业园区内,矛盾很少,对环境影响也是基本可控的。
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城市可以未拿地对方案进行公示的做法。
有提到公示地块方案,逻辑是政府编制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但是目前已经没有修详了,感觉不对。
2、规划许可的时候不封顶,规划核实的时候也没封,建成销售的时候封顶了,其实就是增加了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实质是违法建设,时间节点就是规划核实到住建部门竣工验收之间,这种如何处置?
规划核实以后,没有办法进行完善手续,一般都是拆除,恢复原状。
执法局会进行查处的,这种一般都不会有啥争议。
这个时间段是比较尴尬,一般都会在交付后,做一些微改造,如果不影响邻居,也不被举报,也就相安无事了,比如封闭阳台。
3、办工程证时,项目备案证已过了3年,过了2年的有效期,这种情况需要重新备案或申请延期吗?还是直接不用管?
还是需要看一下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过期,需要企业去处理一下,其实非常方便,某省发改委有官方答复,只要企业自行到发改委的备案在线系统,修改一下项目实施时间就可以了。不需要当地发改委签字盖章延期什么的。
4、规划核实时,工业项目厂房的立面是否是防火窗,属于规划核实职责吗?窗户的位置和大小呢?
都不是规划核实需要管的,立面基本只管一下颜色和材质。
感觉有没有窗户都不是规划需要管的,比如车间上,规划许可时有3*5米窗户3个,但是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因为采光不够,需要3*4.5窗户5个,这个在外观上也没有多大影响,规划核实应该直接通过。毕竟还有审图机构、质监站、消防处等的管控。
所以上次讨论,某地做法比较好,只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立面效果图上盖章。规划部门负责方案,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图,从方案到施工图的衔接度,由住建部门具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