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外立面上开门、开窗、夹层要不要规划审批?

admin3个月前城市规划管理559

1、已验收的房地产项目,商铺业主装修加建夹层,现在有人投诉,夹层这个敢不敢判定为后期装修?钢筋混凝土浇筑的。

让执法局去判断,规划上只认定两个事情,一是原来办理工规证时是没有这个夹层的,二是如果后期如果要来完善手续,涉及增加容积率,无法办理。

现在这种增加夹层的争议很大,但是认为不是从无到有的违法建筑行为的,基本都是非土建行业的。

加建夹层涉及改变房屋重要结构,涉及影响房屋安全,应该是一种明显的违建,而且涉及增加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应当予以禁止,不能简单看作内部装修。

看到网上有执法部门的观点,对于涉及已有建筑的改扩建或者使用中出现的建设行为,不宜一概认定为《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所述的“建设活动”,应在仔细辨析行为特征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规。建筑物内部搭建夹层,属于对建筑物的使用行为,应纳入装修以及建筑安全相关法规管辖范围内,适用关于使用环节的相关法规。

可以参考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鄂05行终113号)。在山东青岛、无锡市惠山区等地,认为房屋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平面分割并进行再装修的行为,不属于规划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不适用《城乡规划法》。在既有建筑内,对单层挑高空间增设夹层的行为不涉及增建扩建行为,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按违建查处。


2、建筑装饰装修时,在建筑外立面上开门或开窗需要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吗?若需办理的话,如何办理呢?

一般确实认为是改变了建筑外立面,需要办理工规证。

但是其实情况,有以下几个难点:一是土地权属是公共的,无法作为合格的建设主体来进行报建;二是涉及相邻关系,无法通过公示;三是会改变原有建筑立面,一般都是恶化,变得不协调不统一,所以一般都是不同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3、谈谈违法建设、未批先建、装修和改造的问题。

装修、改造、既有建筑改变功能和规划许可豁免,还有5年过渡期,把很多问题反而搞复杂和模糊了。建筑行业内的人都说不清楚,让普通群众如何适从?

经多次研读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等文件,可以确认的是违法建设首先肯定是不按图施工,所以首先是违反建筑法,其次才是规划法,直接违反的住建领域法规,间接违反的规划领域法规,因为从逻辑来看,规划图不能直接用于施工,二是施工图设计的法定依据而已。

有问题的东西让规划先顶着,规划批完了,住建再审,最后他们还能豁免掉。结果就是干活不出力,规划干,规划干的好他们就跟,规划干的不好有问题他们就闪。有问题就是规划无限责任。

现在规划审批,你觉得消防有问题,想让住建出个意见,简直不可能。所谓的部门联合审查,地方各自在做,效果很有限,联审的时候不提问题,事后问题多得不行。

对于违法建设,总把规划许可当作唯一合法手续才造成的后果,难道住建和消防就不用现场监管,施工单位不是住建管么?

很多违法建设完善手续,即使是按照处罚决定书走,后续消防和住建也很可能不认可,导致手续走不下去,建设单位竣备不了,办不了产权证,所以完善手续,一定要先召开部门会商会,统一思想,有问题早点提,不要最后只有规划一家掉坑里。比如消防措施就不可能实施,违建部分建筑质量完全不行,就不要完善规划手续了。

规划先行,规划完善手续,就是规划先踩雷,规划来断后。

违法规划还可以补救,违法住建消防才是真违建才真要命。人身财产安全大于一切,大于一切的国空,详规。

特别是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福建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别墅私搭乱建、违规建设“巨型雕塑”等违法违规案件,充分暴露出规划实施违反上位规划、突破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对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行为疏于监管、不动产登记办理不规范、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未认真履行规划管理职责被严肃追究责任,教训十分深刻。

方案设计阶段,规划许可用扩初图就已经足够了,现在为达到所谓的“精细化管理”非要教条性的和施工图保持一模一样,本身就有问题

违法建设其实可能是初步设计没有按规划许可落实,可能是施工图设计没有落实规划许可,前两者直接导致施工就离规划许可越来越远了。

规划设计方案的建筑间距问题老是拿消防规范来审,搞到现在就出现了总图消防规划把关的说法。如果我们有自己的规范,审我们自己东西,就没这回事了。

管房屋质量安全,首先得管住施工单位按审定合格的施工图施工,这些都是法律法规明确的,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大家都认为住建部门管质量,管安全,规划部门管土地,管图纸。

现在很多城市要找按图施工问题,发现住建审图的没有存图纸,消防也不存图纸,城建档案馆的图纸也没有人审核管理,只有规划部门工规证档案有施工图和规划核实档案里有测绘报告。有了问题只能找规划部门。

项目建设管理的逻辑是,控规详规,规划条件,规划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施工作业,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可怜的就是规划部门是非常认真的在规划核实阶段拿着工规证附件施工图在比对现场,钻不出来,有了差异,还在想方设法去自圆其说,不行还要处罚,完善手续,而且管审图、质监、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都在吃瓜不管,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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