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改为餐饮和洗浴城,住宅改为酒店,征询规划部门意见,如何回复?
1、氢气制造项目用地的一些管控要求啊,比如消防、卫生、防护距离之类的?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监部门要进行安全评价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规定。安全评价报告上面的内容足够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了。
规划管理只要符合规划条件和详规就可以了。后续其他内容是环评、安评和消防审查需要管控的。
2、部分自持部分可分割销售办公楼项目在方案审批时,配电设施在方案时需要分开考虑?
这个不是规划管理需要考虑的内容,至少是在初步设计的时候才会考虑,当然社会性投资项目基本都是不做初设的。
3、有个农产品项目,以批发市场性质拿的土地。建成后,该建设单位以商业形式进行出售。是否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规划土地核实如何规避?
都是商业用地大类,用地性质方面不算改变。
批发市场出地前就应该约定不得分割销售,现在这种分割销售如果是实体商铺的还好,如果是摊位分开销售就麻烦了,各地市场分开销售摊位的,大概率是要出问题的,因为管理会混乱。
不是规划管理问题,规划核实的基础是规划条件和工规证,其他别想太多了,使用和销售都是后续的问题。
4、商住项目规划核实以后,开发商卖给客户,购房人自行将工规证中酒店改为餐饮和洗浴城,住建要办二次装修的施工证,住建喊自然局出规划意见,能否出?这是规划管理么?住建来函“XXX拟装修作为酒店使用,是否符合规划?请函复”怎么回复?
把方案、工规证、核实的情况描述一遍,其他也没有啥好说的。
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无意见。
同意、不同意、反对、不反对、无意见,是5个完全不一样的意思。
二次装修为无需规划意见,请按照工规证相关内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函来提到相关部位(建筑面积约多少平方米a轴到b轴,c轴到d轴)规划许可建筑功能为酒店,建议贵局参考周边城市做法,尽快出台既有建筑改变建筑功能相关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我市营商环境水平。
如果涉及住改商的,那就麻烦了,以前住建部提过要出台住改商的相关规定,后来不了了之了。
现在很多地方把住改商简单化了,认为“住改商”行为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具体操作就是商户做一个承诺,就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开店经营了,很多是不办二次装修的施工证的。
如果遇到这种住改商要办二次装修的施工证,拿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到住建部门申请,多半就是要征求规划部门意见,结果基本都是无解,逼着不办消防审查,直接开业吧,后续如果发生火灾,不懂如何追究责任。
不懂有没有城市将住改商也纳入既有建筑改变建筑功能管理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