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要收立项文件么?很多省已经修改了省条例
1、不动产权证已登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厂区内原有厂房、配套办公楼闲置多年,可否出租给其他企业用作办公室、仓储或快递物流中转站?如违法,具体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2.根据国家有关产业用地政策,对于利用闲置厂房,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政策,过渡期为5年。
2、室外露天设备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化工企业有很多露天室外设备,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在办理安监和消防相关手续时,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道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等手续。前款所称的其他工程建设,包括广场、停车场、重点绿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大中型或者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请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施行。
3、农村村内在城市、镇规划范围内宅基地上自建房的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是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个人不予受理,无法办理。没有项目批准、核准文件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凭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并非法律法规明确的必要材料。
4、出让住宅用地如何改成商业用地?根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第35条:放宽“住改商”政策,简化办理流程。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和管理需要,划定区域禁止开展特定经营活动的,须制定禁设区域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以外不得限制经营。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请问:原出让住宅用地,在新的控规为商业的情况下,土地性质“住改商“的简易流程该怎么操作?
住改商不需要审批和报备,土地性质也不发生改变。经营行为需要向工商局报审。
5、可以用于职工宿舍吗?
工业用地可以有7%的比例用于行政办法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以上内容均来自各地省厅答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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