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案例征求意见:核实前后要土地分割如何处置?
南方某城市一个安置小区,建设单位的该市城投公司,用地面积100亩,容积率2.0,在设计方案时,在用地范围内(围墙内),小区入口附近设计了一块15亩的绿地,建筑物基本都集中在剩余的85亩中,容积率(按100亩计算的)做到了1.99。目前项目取得了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许可证,完成了预售和安置,项目已经完工,甚至安置户已经入住,但是目前还未进行规划核实。
神奇的事情来了,该市近期通过反复论证,有一条地铁要通过该项目用地,恰好要占用这15亩绿地,而且是这个部门要建设的地面设施,地面两层,具体内容不知。政府要征用这个15亩土地。
前期讨论过避让这个位置,但是当地居民,大部分也就是这些安置户认为,有了地铁,出行方便,而且会带来该小区房价暴涨,所以希望该地铁仍然通过此地,但是本地只能占用这15亩用地。
目前市政府已经和该城投公司达成协议,打算对土地进行分宗,并收回这15亩土地,并支付了收回资金1.2亿元。
地铁公司需要取得独立土地产权,办理相关证件和审批手续。
为资规部门如何处理?
该地初步有三个方案:
1、项目已经开发完成,应该先按照原来的合同和各项审批手续进行规划核实和验收,给业务办理产权证。15亩土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应该对全体业主进行补偿。不应该支付给城投公司。
2、规划核实和验收都没有问题,土地分割可以约定该15亩土地没有公摊给业主,至于相应补偿可以由城投公司通过协议来和安置户签订,然后市政府从城投公司手上收回土地。
3、政府直接和安置户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如果愿意就地铁从这个地方过,占用收回15亩,不同意就换个地方,谈妥以后,先分割土地,然后变更土地出让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工规证,再核实验收。
大家觉得哪个方案合法合理?或者有更好的思路么?
这个案例来自群友,因为比较紧急,请大家多多出谋划策!
以后大家遇到需要求助的案例,可以编辑好了图文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