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纺织企业火灾调查报告给规划管理人敲响警钟!新改扩建前就要处置到位!规划核实也要跟上!
1、标准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小数点应该保留几位,有没有明文规定呢?
按地方规定,甚至没有地方规定,按约定俗成的,但是在超容问题是永远算下去,所以才会不设定小于等于,而采用仅小于。
控规和条件一般都是一位,方案阶段一般两位。
某地是方案阶段都是小数点后4位。
2、有一个老项目,位于村庄规划,土地证是仓储用地,实际是个液化气加气站,因消防规范原因,现在想调整罐区的位置,我们市有豁免清单,可不涉及规划审批,但是发改立项需要符合规划,可研需要规划参加,这种规划没办法出意见啊。
如实按照村庄规划表述。
3、小区围墙,需要审批吗?还是默认建在红线上,不用管?
需要在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规划许可是豁免的。主要就是规定要定位和围墙样式。
4、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支路系统,涉及占用部分业主的用地,区里以落实控规为理由,未开展拆迁征地程序就进行建设,是否合理合法,各地是否有政策依据?就是一些小区之间的小路,他们不想征地,借用城市更新的名义进行,理论上是好的,但实际上侵犯业主权益,还美其名曰落实控规啊。
城市更新不能保护和维护老百姓、业主权益,似乎也是寸步难行。
设计方案要以老旧小区或者城市更新方案名义去公示,后续规划豁免的,一般都是这样的,其实就是解决一个土地权属问题。如果有矛盾就不实施,尊重群众意愿是前提。
后面会有一个案例,今天晚点也发公众号。
5、有个商业性质的养老院用地要出,用什么用途?
如果是盈利目的的养老院,那就不是养老院,那就是类似商业疗养中心了,用商业用地没有问题。
按社会福利用地,但是必须出让,但是这样的话,企业取得土地以后只能做养老等福利行业,不能改为其他用途。
当时为啥要区分A和B类用地,就是为了明确划拨和出让,为了强制保证A类,城市公建配套,如果按上述模式,把社会福利用地出让给名企做营利性项目,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减少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项目的空间。建议还是对营利性的都给商业用地。
6、有个楼盘售楼部占了九个车位,二期建设的时候还需要售楼部,现在开发商申请一期的核实,怎么处理?能不能采取承诺到二期结束的时候再把关补足9个车位?
某地可以二期工程规划验收、土地核验前拆除整改到位。前提是有足够的信心把关好,而且距离二期核实时间并不长的情况。
提交市级会议讨论,形成纪要,要求企业承诺,项目埈工前整改到位,一并抄送执法部门,最后项目整体验收。
调整方案,把车位调到二期去,二期在其他地方补足9个车位,或者请住建部门调整分期范围,确保每期核实验收都是符合条件的。
7、企业改扩建时,发现这种违建是先拆除还是等下次建成后核实的时候再来把关?
部里上次征求意见已经明确了,要把关是否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涉及的,应依法查处到位。
可以看看新出炉的无锡某纺织企业火灾调查报告,已经放到网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