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要调商业,太难了!
1、光伏发电站和风力发电站土地用途是工业还是供电用地或者其他用途?
工业用地。看用地用海指南里明确的供电用地不包括电厂、 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工业用地。 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上写的很清楚,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光伏方阵、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用地和场内道路的用地面积。
2、新建燃气到厂区(穿越城区道路和国道),需要办什么审批手续?
1.穿越公路埋设管线设施许可
2.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3.涉及规划许可的,如果当地没豁免政策,还得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4.施工许可
3、现状为养老院,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建设单位为民政局。现在民政局要把其中的两层出租办医院,现在办理消防手续需要规划出意见。这种意见怎么出?主要是现状用地性质办医院是否可以?有没有好的办法或依据?
医养结合是近几年才有的说法,时代在进步,原来的体系和管理办法滞后了,这种如果可以在既有建筑改变用途政策里允许是比较好的,如果不行,就只能改变土地和建筑用途了。
4、已建成建筑物想扩建,与输油管道安全距离不足5米该如何处理?通过专家评审可以吗?根据《GB50253-201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标准1.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按照不可加大危害的原则,或者安全距离内不能进行改扩建去理解比较好。
5、土地出让合同中写的最大建筑面积包不包含地下面积?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要写明确地上建筑面积上限。
合同里最大面积数只能是按照容积率推算出来的,怎么执行就看自己咋把握了。
6、体育用地可以调整为商业吗?有什么风险?现实情况是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都已经主体封顶了,烂尾好多年了,现在政府让把体育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推测是想让第三方接手盘活。
首先是要当前规划中,该用地是体育用地还是商业。如果是体育用地,可以收回后,按体育用地出让;如果是商业用地,收回后按商业用地出让。如果还要调规,程序就更复杂了。先调规划,再收回,再出让。原则就是依据控规详规,依法定程序,千万不能凭会议纪要就干,后面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办法过关了。
问问群众需要这个体育场所么?一般都是群众强烈需要的,建议还是充分论证考虑,不要出现后续信息公开质疑违法违规,利益输送等,这些应该都是巡视督查审计的重点,也是今后办案线索吧。
保留体育馆用途,可以第三方运营。体育馆的造价本来就高,如果收回再出让,保证是卖不上价的,有评估报告也不能让人信服。
规划管理只是执行,不是决策,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