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用地属于什么用地?居住还是教育?
1、村庄规划布局的是村集体的产业用地(农产品加工)大家怎么看?
少量,而且仅限于农产品加工类,而且要豁免环评的项目,不然以后环评都没有办法批,而且不通工业污水处理厂很麻烦。
原有工业用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但不考虑新建改建扩建。
2、中小学的操场可以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对外停车场吗?有一个项目,为了解决周边停车问题,想在小学操场地下做个停车场?市交警部门专门提出在国空中要利用学校操场建地下停车场?
没问题,而且是鼓励的项目
地下空间可以利用,规划应该也要审批
但是涉及到学校安全等原因,现实中没有建成的。
没毛病,国空要考虑地下空间利用啊
分层设置地面地下使用权,在我们这里是鼓励的。有一个文化广场,地下协议出让给本地平台公司建成了对外营业的停车场。
主要是考虑到紧急时刻学校操场是要作为应急避难场所使用,如果开挖会不会存在安全问题
学校操场下建停车场是学校自己用
3、可以依据村庄规划出规划条件吗,有没有明确的文件?
村庄规划的规划条件就目前的政策只有走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出让才用得着吧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新编或修编,下同),并结合实际依法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很多省市都在编制开发边界外独立地块的详细规划。
开发边界外独立地块编详规是有特殊选址需求的零星地块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建设用地,可以跟省里沟沟,问问政策尺度。
独立地块不行的话就编村庄规划,提出规划条件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没有提乡村建设规划条件,唐山城乡规划条例提到了。
4、划拨用地的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用投资备案证明可以办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吗?是必须用可研批复吗?
规划法没要求提交立项文件,部里的这个文件提到了。
安置房项目使用政府资金,所以是批准类项目,不是备案或者核准,用可研批复是对的。
5、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用地属于什么用地?居住还是教育?属于教育,是否要单独在土地合同和公司规划许可上注明列出?
建议学习《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3号)、《淮安市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等。
江苏目前做法统一,主要省厅有严格的管控:
变化一:用地规划单独成宗、单独供地。以前,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用地在居住小区红线范围内划定,不独立成宗。现在,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用地将在居住小区红线范围外划定,单独成宗,单独供地,避免了配套建设幼儿园不到位的社会问题。
变化二:建设主体不再是开发商。以前,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由开发商代建,建成以后移交政府。现在,明确县区教育部门是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主体,负责办理配套幼儿园的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并且可以按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方式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
6、建设野生动物园采取哪个用地分类?野生动物园中建设用地一般200-300亩,假如野生公园计划评4A景区,可以用0906类土地规划吗?
专类公园吧?考虑往森林公园上靠?
不是不可以,但得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特别是涉及建设用地认定,要确保除了管理用房和游客服务中心等建筑占地,其他区域都不会被认定为建设占地。
1401公园绿地,如果土地指标够用的话。感觉这么大面积还是以大部分是林地,必要的建设用地点状供地为好。
《国士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更新了,采用的2023年11月的最新版本,里面没有0906类。
7、有一个项目问题挺多,当初该发现发现了,该管也管了,停工,整改文书也下了,建设单位拒不配合,涉及外立面材质下降,车位数量不够,业主私搭乱建,现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政府考虑不核实的话会造成业主信访问题,想让赶快核实,把问题给政府打了报告也被退回了,想问遇到这种问题,如何处理最为妥当?
这种事情,只要有个案,后面就会是案例,口子一开,后患无穷。
验收可以验收,但是处罚程序必须要走啊!首先程序要合法,如果按规划实施的,业主再上访闹事,也不惯着。如果业主有理,没按规划实施,建设方必须整改。这边业主法律意识强,经常起诉寻求司法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