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内部分隔改变需要变更工规证么?
1、规划条件对绿建星级和装配式有要求,规划核实哪个部门负责绿建星级和装配式装配率的核实?
谁提出谁负责,住建要求纳入规划条件的,后续由住建部门负责验收核实。
很多地方讲人防内容纳入了规划条件,但是也是只核实一个面积,其他人防专业内容还是由人防部门验收。
去年部里出的文件提到,今后不能将与规划无关的内容写入规划条件,应该就是指上述这些内容了。
2、对于方案中的消防安全,具体审查哪些内容?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消控室、消防水池、泵房审查的深度呢,是不是有就行了
很多地方只管消防间距,其他内容都是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毕竟他们才是专业的。可以查阅一下原来各地住建厅发布的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中提到的消防部门内容,非常少的,不宜再自我加压,还是各归各管。
3、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研发车间算在行政及办公服务设施之外,再额外增加15%吗?
对的,2个15%分开算。
4、一个商业项目其中一栋酒店建筑已经发了施工证,现在打算变更方案调整内部布局怎么办理?打算增加一部分办公室、会议室、少量商铺,保留一部分酒店客房功能。重新上规委会吗?重新公示变更方案,工规证和施工证还需要变吗?外轮廓和建筑面积指标都不变。招商引资项目,招商的是酒店,现在不想整栋做酒店了,打算一部分办公后期好出售。规划条件中,只提到是商业用地。
如果规划条件中明确了是酒店,都不能增加商铺,业态不一样了。很多地方确实是规定业态的。
不改变建筑整体功能 内部自己调布局不用的。比如居住项目主卧次卧换一下,阳台客厅打通,上规委会?
感觉会有问题的,在规划核实阶段比较为难的,还不如变更方案及规划许可,再上一下过规委会,充分进行公示,后期轻松一点,宁可前期麻烦一点。
可以参考一下各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项目)批后调整负面清单》
一、建筑用途
(一)改变规划条件、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用途或超出规划条件、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用途比例的。
(二)按规划建攻的公建配套设施和项目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公用、医疗、体育、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物管用房、机动车库等,改为其他用途的。
(三)减少建设规划条件、出让合同中需设置的公建配套设施或项目配套设施的。
二、建筑规模
地上部分的建筑规模超过规划条件、出让合同等确定的容积率要求的。
三、总平面布局
建筑间距、退界、日照等相邻关系的改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控制要求的。
四、建筑高度、层高
调整后的建筑高度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层高不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5、有没有知道地分层供地的人,能不能讲解一下?
地下空间,可以追加补充协议,地价需重新评估,地下一层一般为地上的一半,地下二层更便宜。如果开始就有地下空间,第三方评估。
6、有没有碰到过两块工业用地,有道路分割,一个单位,要求把厂前区集中到一块地上,统算指标的情况?
可以重新出规划要点,重新签订合同。
不能集中到一个土地手续来通算指标,往往有猫腻,而且后期转让什么的,无法控制。
7、村庄内耕地可以申请建设公墓吗?
不可以,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公墓必须要使用建设用地,按照详规。
8、怎么成为有条件的区县下放乡村规划许可?
市政府发文下放这项经济管理权限就行
河北省要求全都下放乡镇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