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层项目办理工规证要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么?未批先建呢?
1、对于自然资源部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依据职责将涉及安全的要素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核发。”这里的安全要素具体包括那些内容?
目前没有权威的政策文件,有啥情况,大家在群里及时反馈。
2、当前如何理解政府可以主导编制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该算退出了历史舞台,毕竟详规以后部分控规和修规了。
3、经住建部验收或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检测的日照分析软件都有哪些?
常见的众智、鸿业、天正、飞时达等等。
4、在批原有建筑加层时,不需要建设方提供建筑结构安全报告,只要符合详规就可以批?
在设计说明中应该体现符合结构安全,可以把报告作为设计方案的一部分提交。我们直接采信设计成果,一般项目只审规划条件内容,涉及安全、特殊要求的,要审查选址、间距。
加层的做法是设计单位必须先通过图审,我们再办理工规证,因为结构、消防都是设计单位需要考虑的,图审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
湖北某地要求先做加层要做安全签定报告。
江苏某地是只要是前期正常报建并竣工验收的,不需要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只要设计单位资质低于原有设计单位资质,然后通过施工图审查就可以了。只有前期没有报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到产权证的建筑物,规划部门会召集住建部门、图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来会商一下,初步判断一下是否有保证安全,走通全流程的可能性,一般建设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出具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般也只有审图机构专家有本事来判断行不行。
加层的前提,须提供原来设计的基础,是否具备加层,并且要由设计公司出据加层应该为安全建筑物的设计承诺,这种承诺应该没有啥意义和效力。
2023年住建部也出版《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全文强条),上面也对建筑的安全性进行了要求,但是只提到了要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并没有说工规证前要收这个材料,去年3月部里实施要求文件也没有提到这个,而且这个明显是住建部门应该管,他们也更专业一点,建议放在审图机构,特别是住建局下属审图办来管控。
建筑安全鉴定报告需要住建局签字,确实不是规划部门管理的,能在工规证前召集相关部门会商,作出提醒就很不错了。
部分省份有把图审合格证作为工规证前提的就更安全了。
对于未批先建完善工规证的建筑物,各地很多也不要求提供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到了后续,住建局质监站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然后才给予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后续才能办到施工许可,后续才能竣工验收,所以这个房屋安全性是住建部门的职责,并不是规划部门的责任,如果鉴定报告作为工规证前置,无法可依,也吃力不讨好。建议部里省厅能规范相关职责和流程,或者专门针对这个情况法一个文件,这样能更好补上管理漏洞。
领导思路也没问题,结构安全确实不是规划管,规划同意的只是方案,建设有主管部门的手续。
5、法院将一块工业用地拍卖给了自然人并办理了不动产证,现在这个人想建设项目,以公司名字办理了发改备案,现在是否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土地证是自然人,自然人发改又备不了案,还是要把土地过给公司后再办理,要么备案改到个人,发工规证必须要保证发给土地权属人,同时备案也要和土地权属人一致。
6、房地产项目存在加建行为,但是不超过设定容积率,违建行为已经查处了,还需要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如果已经同意保留, 违法处理到位, 可以重新按现状批个方案、 公示、 重发规划许可证, 随后再验收。
7、规划方案变更公示时间是不是7天?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开公示时间为:(一)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其变更批前公示时间应当不少于七日;(二)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其变更的批后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但是其实各省各市也出台了相关公示管理办法,也有10个自然日的,所以看各地规定吧,可以高于部里规定。
8、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两证一书是批前公示还是批后公示?批后具体怎么做,没有网站,现场做公告牌吗?
批前公示是做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前公示,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不再做批前公示,做批后公布。
方案相当于在工程规划许可的环节里了,经咨询省厅是否还需要再做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说是不需要。
参考《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规划实施公示公布管理的通知》
9、规划核实现场审核全过程记录怎么实现?
要求是要提供参加规划核实的两个工作人员的照片。还应该有现场相关照片和视频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