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中违反国标规范强条问题大不大?
1、业主众筹占用小区公共空间的违建,被处罚对象是所有参与的业主么?
这种一般处理意见是拆除的。
2、政府主导的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各地是如何落实规划管理和执法的呢?
要做现状测绘,然后对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校核退让是否满足规划要求(如果有设计条件或批准方案对照设计条件或批准方案)。在建的需要校核施工图,核算指标,建好的直接就按照现状来校核指标。完善手续就好了,公建类项目加快进度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处罚并不多见。
3、选址意见书核发征询环保、应急、气象部门等意见吗?如果征询的话,会不会被部里认为不符合要求?
敏感类用地出规条的时候完全可以征询,其实现在很多地方开始做项目策划生成,规划部门牵头。方案阶段进行部门联审或者征求意见也是常规操作了。
4、各地的公园是怎么审批的,比如一个公园包含很多个地块,是统一计算绿地指标满足绿地要求,单个地块需不需要满足要求。具体情况是公园很多地块地块组成未毗邻,有道路隔开,12个地块总指标满足公园设计规范,部分地块单独绿地占地就只有45%这种。
首先是按照控规详规进行背书,另外就是很多公建类项目的规范虽然不符合,但是不涉及到消防、安全、环保,即使是强条,也不怕突破,毕竟条件所限,很多时候是用地范围太小。不满足强条总不能不建了,有总比没用强,遇到过一个乡镇医院,停车位和绿地就是少了一点点,怎么调方案都不满足,后来就是降标准,用地外有一片林地,马路边也能停车,而且乡镇医院住院和门诊人数一般都不会很多。
大家说说违反强条,得有啥处罚?
尽量满足详规控规,满足规划条件,再考虑规范,再考虑总平面图统筹。
5、过街连廊能办工程许可吗?下边是市政路。
有不动产权证,就可以办理,也应该办理。
6、各地国土空间监管系统,办理工规证,需要上传工规证附图及附件,这个附件应上传什么东西?全套建施图纸嘛?
工改系统生成工规证电子证照时,系统自动也会生成工规证的附件,传这个附件就行。在工改系统生成工规证电子证照和附件,再传到监管系统里。工改系统自动生成的附件,和工规证绑在一起形成的电子证照。但在生成前,需手动填一些基本信息。
7、业主申请公开开发商的土地出让合同,能不能公开 ?
原则上必须公开,不是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的,由机关制作或者保存的资料都要公开,也不需要审核是不是相关权益人,如果不公开,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部门基本都会败诉。
对于以招拍挂方式获取的土地,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七条、第二十二条,出让人应根据招拍挂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拍挂出让文件,其中包括出让公告、土地使用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招拍挂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对于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取的土地,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而土地出让合同往往是参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格式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出让年限、出让金、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等情况基本已于招拍挂出让文件、结果公示中得以公开,已为公众所知悉,涉及此部分的合同内容并不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
但如申请公开的土地出让合同为非格式合同,或存在补充协议,或因土地用途变更而签订了变更协议的,非格式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内容往往未经过公示,且较有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此时可能不适宜公开。
是否利益相关,不是信息公开的审核内容。
8、如何针对外立面改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方条例,局部装修城管,整体自然资源。不重新发规划许可证,给个批复就好了。
搞豁免清单了,但是豁免的前提是方案还是要审查、公示、批复的
装修条例写着不得改变外立面
与城管有很明确的权责分工,什么情况归城管管,什么情况规划批,什么情况上会,都有明确意见。参见《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放网盘了。
9、很多豁免文件中提到的免于和无需有啥区别?
免于就是应该办,为了民生可以不办,无需就是不应该办的
免于办的,建设单位不申请就不办,建设单位因为审计等需求非要办,也可以给他办理。
无需办的,就是对一些说不清的事项,明确告诉你,不用办,你想办也不给你办。
10、由各行业部门编制的市政专项规划,必须经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后上报审批吗?
河北省出台了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要求必须经自然资源审查,相关空间内容要入一张图。
11、现在还有带方案挂牌出让这一做法吗?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69 号)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对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在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应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土地使用标准核提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纳入供地方案,实施“带方案供应”。其中,以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并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鼓励地方探索同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依规实行“交地即交证”。
工业一直带方案,标准地。
之前讨论过,详细内容自己去翻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感觉不一定是好事情,工业项目加快审批速度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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