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规证前施工图上必须要3个章还是4个章?

admin1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385

1、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之间建设单位可以划停车位吗?

不可以,前几年有个全国性的专项巡查。

一般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之间应该都是公共绿地或者地方大了,是待出让地块不可能预留停车位的地方。

画了车位也是政府公共车位,不是小区公共配套车位。

2、对于平、立、剖图纸,注册章、出图章和设计单位技术专用章,这三个章有什么效力?特别是对于变更图纸,经常困扰哪些章不能缺少?

出图看资质,注册分专业一般建筑注册和结构注册,还有技术专用章不清楚,我们是公章,用于验收备案表之类的用公章

技术专用章一般是确认一个项目需要外部深化单位设计的图纸,只确认满足我方的设计要求,其他的不确认。

规划审批过的建施图(平、立、剖)局部变更加盖注册建筑师+出图章

1、设计单位资质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师执业章;3、工程施工图设计出章;4、设计单位内部审图合格章。其他都是个人签名。

3、公租房都是建在什么用地性质上?

划拨居住用地、出让居住用地或者ZF从开发商直接采购,或者要求开发商配建无偿移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4.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4、临时用地的用地单位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还是都可以?

临时用地申请单位不限建设单位或则施工单位。我们这边两个情况都有。

5、办理工规证要求施工到正负零前申请验线,一般灰线验一次,正负零验一次,有建设单位放线以后引线偏了半米,正负零也没申请验线,就算是正负零验线发现偏了半米,应该也不太能纠正了吧。有没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

如果确实属于无法消除影响情形只能拆除,这样总比建成了无法消除再来拆除强啊。

6、合法建造的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原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建设单位也建设了厂房,并通过验收。但后来建设单位现在用作商业用途,当地规划部门审批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如何管理的?由哪个部门查处?是按违反城乡规划法还是土地管理法处置呢?

合法建筑改变使用性质,是按照改建形式,办理一个工规证,重新明确新的建筑用途。研发车间涉嫌改变土地用途。(《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八十一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有县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得看你们那的三定方案。但是实际情况就是资规说我们只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就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建筑用途改变一般都是在建设用地上,所以不属于自规局管。城管部门综合执法局意思是,改变建筑用途没有发生违法建设,不属于他们管辖。住建局说这个没有发生施工行为,有些连装修行为都没有,不归我管。只有消防飞行检查或者失火亡人以后,才会一个个追责。

7、已经规划核实的商业进行内部加隔层,是否需要规划审批?

按照住建部2004年“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需要规划部门意见;

很多地方城管执法局发协助调查函,需要规划部门回答是否需要规划审批,是否违反规划;

除非是独有商业用地,而且容积率还没有用足,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8、用地范围外临时住工人的铁皮房;如何批复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

依托于项目主体工程的临时施工用房,可以补办临时用地,在办理临时工规证;

城镇开发边界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期限应当与临时用地期限相衔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

可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用地目前是加强管理了,临时建筑很多都是进行了豁免,抓住重点,这个才是改革发展的方向。

转载请在明显位置标明来源:公众号:城市规划管理交流


相关文章

规划局批准旧楼加装电梯被告败诉

近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缪某等人诉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一案作出判决,撤销韶关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准许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56号宿舍楼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场由旧楼加装电梯引发的官...

超市内部装修是否需要办理规划许可?

某一个楼盘,已竣工交付。其中有一大型超市,是开发商招商进来的,产权都已经进行初始登记了,独立产权。 现在超市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由于利益纠纷,周边商户纷纷举报,认为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随意开工,建设...

成都:违法搭建 当心自家房产证被冻结(转)

连日来,本报跟随中心城区治违人员现场执法,曝光了各类违法建设,客观报道了治理违法建设的辛酸苦辣,发现难、认定难、执法难、拆除难等种种治违困难也随之暴露出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监督机构了解到,成都市正在进...

关于控规地块划分的问题(规划局执行控规必看)

我一直都有一个关于控规的疑问,现在很多控规的地块分得很大,比如200亩,这么大的地块很难出让给一家企业,也很难一次性有那么多建设用地指标。很多情况下是将控规中的地块进行分割,比如10-50亩一小块,很...

无原则的单独选址是耍流氓

1、园区储能电池项目与周边居住区等有间距要求吗?项目环评报告里面会有相关描述,会考虑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是50米,100米以上),应该远远大于消防安全距离。2、采矿用地出让,需要出具规划条件吗?如果出具...

环保部门管不管规划部门确定的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周末单独来讨论一个问题,是昨天群里讨论得比较激烈的。对于工业地类的认定是怎么考虑的。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上疑似三类的项目,非上不可,咋解决?这个必须是重点项目,上规委会,走调规程序。三类工业用地不能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