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看:不动产权在报建中途变更的特别复杂案例!
A公司有一宗工业土地300亩,化工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用,二期已建成当未规划核实和没有工程竣工备案,三期已经办理规划许可和图审,未正式开工,另该用地尚有部分空地。
B公司目前已经收购了A公司,但上述土地权属人尚未变更,B公司有其他资质,A公司不具备,后期将以B公司名义新上一个新产品生成项目,因涉及办理化工项目的立项、环评、安评时间较长,计划近期将上述用地及其上面的不动产及在建工程变更到B公司。
一期已建成办理了产权证,所以没有问题,正常变更过户。
二期已经建成但没规划核实,如果不动产权证办理到了B公司名下,后续能进行规划核实和工程竣工备案么?以A还是B公司?
三期才办理了工规证和图审,化工项目的图审比较复杂,重新办理会很麻烦,土地变更后,是否变更工规证,并重新图审?
请围绕企业实际情况,化工项目报批时间长,而且时效性较重要,需要立即启动土地权属变更来考虑工规证和规划核实主体问题,也涉及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备案的主体问题,更要考虑到各省工改系统和住建部门管理系统的问题。
工规证的主体变更还是比较简单的,原则就是跟着不动产权证主体走。
规划核实的重点在于对照规划条件和工规证,对象其实是土地和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的一致性并非那么强,毕竟只是行政确认。
施工许可的问题在于变更的权限一般在省厅,比较麻烦,主体也是以不动产权证权属为准。
工程竣工备案以形式为主,关键是跟着施工许可和住建厅的管理系统,变更在形式上非常难。
所有过程中,税务参与,不涉及偷逃税,也不讨论变更成本增加问题。
房、地分离的时候,老做法:
施工许可证前,土地权属变更,就把工规证等手续进行变更,后续都按新主体进行。
施工许可以后,土地权属更新,就按照原土地权属人为主体进行竣工备案,到产权登记时将A公司竣工备案材料,直接办到B公司名下产权登记,凭借一个转让收购合同就可以了。
房地合一,新做法:
从立项到竣工备案到产权登记全流程,只要没有走完全部流工业用地容积率不设上限遇到过奇葩案例么?程,就需要把前面的手续都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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