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用地改为商业,不收回,有啥思路?
1、供销社的划拨土地用途是商业,但卖给他人做住宅,控规是住宅,用地出规划设计条件时,用途是按商业还是按住宅出?但他2002年解体时就卖给其他人了,连房子一起卖的。
同样的一个案例,出让时取得工业用地,但现在控规是商业,现在无法申请规划条件,由政府进行回收,重新出让。
善意第三人取得房子所有权。那时候土地划拨就是相当于给予使用权,买卖就相当于分配福利房。应该按照房改政策对待。
保持现状进行居住也没有啥问题,但是不能进行申请新改扩建,可以进行修缮。不能重新出具规划条件,产权证上规定了是商业,现在控规是居住,调整用地性质和核定新的经济技术指标都没有依据。
2、规划核实收件材料有哪些?
某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业务申请材料指引
1、申请书(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的身份证;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及法
定代表人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以及经核准的全套图
纸(包修规、总平面、设计方案)(原件1份);
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原件)1份;
7、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原件)1份;
8、放线任务书或放线记录(复印件):
9、规划监察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复、验线合格证(原件)。
进行工改以后,要求避免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提供资料,收件精简以后:
1、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3、一宗地原来是仓储,现在国空规划性质变更为商业,这个用地性质变更补交钱的依据是什么?现在就是没钱收回,又不想批仓储的规划条件,但是让他直接变商业又会不会涉及损失资产?
依法处置是底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底线。正常应该是先收储,然后规划变更,再招拍挂。没有其他路子可以走。
4、核实后业主私自增加结构板,主管部门是住建的吧,这边住建一直咬着说改变外立面了由规划负责,怎么办?
住建局应当负责监督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这是住建部门的法定职责,而自规部门是要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审批方案来深化的。
规划批了,期间不管施工如何设计,验收结果必须与规划批一致;违反规划许可证要重,施工无非罚款。
已经进行了核实,就是城管局执法局处置,这类明显的违法建设,都不需要会商,直接拆除就好了。
5、住宅规划验收时超过规定限高2米左右,除了处罚之外,需要做日照分析和结构鉴定?
这种应该拆除整改,特别情况,如初步判断不影响日照,也在容积率允许以内,还不增加层数套数,可能是属于可消除影响的,才需要去做日照分析。这个情况基本不存在。
严格对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开展规划用地核实,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 (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土地用途、用地范围、开竣工时间等履约情况:
2.建设工程的功能、规模、建(构)筑物的定位、标高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4.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 (划拨决定书)实施建设的情况;
5.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按要求拆除和施工场地 (包括临时用地) 清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