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解?规划和住建在施工图上的统一!
1、一个房产项目分了一二期,过规方案中,一期地下停车位,技术经济指标表130个,但是图纸上只有70个,当时不知道为啥没核出来,后来工规办的也是130,现目前企业想对一期进行规划核实,实际车位是70个。怎么办?
一二期如果是一宗地,就问题不大,处罚以后,调整规划设计方案,保证整体符合规划条件就没有大的原则问题,当然必须要做公示。
如果不是同一宗地,问题就大了,该拆的就拆,该追责的就追责。
2、高层建筑,18层,女儿墙总高度1600(包含女儿墙900和铁栅栏700),规划高度从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还是铁栅栏顶?
规划高度按照空间概念,取建筑物所有构件的最高点,因为要考虑符合合同和规划条件。
3、总平图是规划上审查,施工图是住建部门,如果出现了两个不同版本怎么处理?
放线肯定以规划审定的总平图为准。放线按总平放了,他施工又按施工图弄了,压力又给到了规划核实。而且规划放线是实地放线,必须在现状地形图上做放线图,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与周边地形的现状相近关系。
为了办件时间的排名,各种简化环节,方案图纸确实不够深化,既然简化了,我是觉得没必要太纠结细节,指标,外立面这些把控好来,其他就以经图审的施工图为准。
最完备的流程应该是方案和工规→施工图调整→工规调整→预售→验收。
但是工规调整这个得看建设单位的意识和住建预售时的把控情况。做好规划-图审-质监站-规划批后管理,职责和分工很重要,但是基本没有衔接得很好的,现在主要看开发商是不是自觉。
下一步的工改应该是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工规证-审图-核实-竣工图要一个系统贯彻到底。
4、一个土地证,一个地块里边可以发多个工规证吧?
可以分期发证。有一个厦门市的分期规划核实办法可以参考,网上一搜就有。
5、一块地块,容积率设置2.5,审批时是2.4999,规划核实后多了400平,在允许误差范围内,那最终容积率不是突破2.5了吗?这样能够核实通过吗?
超2.5的出让金肯定要交的,误差范围内只是区分是否要按城乡规划法处罚。
6、入股或联营的企业用地农转用报批下来了后,供地这边需要出具规划条件吗?
在做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时或农转用报批时就依据村庄规划单一图则出据。无论哪种性质的土地,无论哪种供地方式,都必须带规划条件。
7、二类工业用地是否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比如说屠宰场用地?
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文件的要求: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
二、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要求:集体土地一般村庄规划解决,村庄要求没有污染类的,而且产业有要求。能让落地的项目没有二类工业用地的项目。
(1)、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就地消费等环节,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
(2)、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
三、屠宰场用地可以单独选址,因为其对周边环境有特殊要求,临避影响,环境之类。根据《江西省城镇边界管理办法》第15条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具体可包括以下类型:对防护、隔离等有特殊选址要求的特殊医疗、零星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储备库等。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允许下列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旅游开发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合理需要有特定选址要求、确需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少量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包括:(3) 依托资源的零星产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