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改为车间,规划还消防?南京连云港如是操作!
1、发改备案证上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0亩,分三期实施,一期占地50亩。现在一期划拨用地已建设,二期供地还需发改备案登记后才能划拨?还是有一期那个备案证就行?
划拨土地一般是核准或者批准,少见有使用备案作为立项批文的。
如果确实是备案的,总的100亩都进行了备案,后面二期确实可以不再进行备案。
划拨土地应该是先进行用地预审和选址,后立项,不然立项的依据都没有。
2、11层的住宅楼(住宅楼还没有发工规证)遮挡4层商业楼楼顶的光伏板(商场自用)。请问对于遮挡光伏板这样的事有什么国家规范和标准吗
如果当地或者省里对商业日照率有要求按照要求来。如果没有就当没要求。
3、各地是否将屋顶作为建筑外立面部分看待?
建筑屋顶是建筑的第五立面。
属于外立面,但是改造时,把关很少。
4、针对停车位不够的情况,咋个处理
罚款以后还是要补足,不允许像以前那样异地补足或者交了罚款就能通过核实,现在的车位太重要了,社会都特别重视。
5、公共卫生间是否可以设置在地下,目前规范没明确?
(1)没有办法采用自然通风,需要加排风系统,成本会高很多,没有强制规定不可以。(2)公共卫生间是否要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如果是需要的,建议也征询下当地政府意见。
6、新建城市道路与周边现状低层住宅的间距,有相应参考的规范么?
先有路,住宅按规定退道路。先有住宅,道路实施按详细规划,与住宅间距我感觉规划管理上没有要求,根据环评报告来。
主要考虑道路断面合理,还有退让的视觉景观效果。
7、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旅游项目,怎么做?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5.2.2的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允许交通、基础设施及其他线性工程、军事及安全保密、宗教、殡葬、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储备等特殊建设项目,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直接为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的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城镇民生保障项目。
福建省的基本做法是:列入农业农村部门的一二三产融合乡村振兴清单库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村庄规划去办理农转用,供地后可以先出租或联营方式,待2025年部里出台新的集体土地入市政策后再议出让。
8、有没有办理过仓库改为车间的工规证,后续要不要领施工许可证?如何保证闭环?原来的已经以仓库投入使用了,既有建筑,现在要改为车间,不然安评都通不过。
既有建筑不需要办理规划手续,可以直接按照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那个文件办理消防审查和施工许可。建议参考《连云港市区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业厂房、仓储建筑增加物流功能或建筑功能相互调整的,可以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动产登记用途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在取得规划同意调整的意见后,建设单位可直接按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也有一样的表述,推荐各地参考。这个文件我在今天第3个推文里发一下!
这种市规划资源局和市建委联合发文的,也只有发达的地级市才有可能,大部分地区很难形成合力,这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度不负责任。
仓储和工业是可以共存,另外作业型物流实际上在施工图审查时就是按照工业厂房进行审查的。
所以才需要出来豁免或者相关政策,如果什么都要管的话那就不是机构改革、政务改革的目的和初衷了,现在自上而下灌输的就是安全、安全还是安全。
跨大类的规划要管,跨小类的规划不应该管,在原有土地性质下可以共存的建筑功能,不需要规划进行确认,大概是这个原则。
理论上消防审查不光审这个单体,还要复核全厂总图,这个也不需要规划专业来确认,这个本来就是消防专业的事情,消防间距规划许可时要把关,但后续由消防把关也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既有建筑的审查,并不需要规划都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