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的规划许可瓶颈一直在那,为啥不能正视解决?
1、地下供水管线占用开发边界外永久基本农田的怎么处理?
两种思路:一是按照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思路先办临时用地,然后再施工;二是地方上达成共识,认可这种地埋管线不需要使用建设用地,埋深多少不影响农田耕种,然后办理规划许可。以前规划和土地是两家的时候一直谈不拢,形成不了共识,现在合在一起了,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多少地方正经对这个事情形成可以推广的政策文件,希望早日有定论。
哪位同行有类似文件的,可以直接喊我(z1806898)。
2、要办注销工程证,原件遗失怎么操作的?
直接办理注销以后公告
看成遗失以后要不要注销呢,遗失以后不需要注销,也不需要补办,直接从档案里拿一份复印件盖章签上,与原件一致就可以,工规证只是一个过程性证明材料,不需要那么复杂。
3、已经建成的建筑,现在来补办工规证,但是不满足间距怎么办
补办的前提是结构消防无问题,符合规划审查时候应该审查的各种技术规范,如果没有问题,而且公示后周边无异议,才可以完善手续,如果不满足,就属于无法改正的情形,应该拆除。
可以查一下昆山彩钢厂火灾事后追责,就有规划部门违规给未批先建的问题,所以这类一定要严格把关。
底线要守住,比方说安全、文保、生态,首先要严格审查规划技术规范,然后不放心的话,就把各个部门都拉到,全部征求一遍意见,集体决策可以保留。
4、工业项目环评和安评是不是工规证前的必要资料?
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018年修订后,环评材料不做为项目审批前置材料,都放到了施工许可后,开工前了。
安评也不是工规证的前提,可以看自然部今年3月工规证实施要素的标准文件。
环评和安评其实在可研批复前已经开始编制,里面关于卫生防护间距和消防间距确实可以提前拿来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做支撑。
5、住宅项目规划核实时,周边市政道路都没有形成,虽然不是开发商的责任,这种能进行规划核实吗?各地市都是怎么做的?或者采取什么方式托底?
市政道路是政府投资建设,也是小区用地界外,限制开发商的核实没有任何道理。即使是有问题要做好交付前配套工作,也还有住建局最后的工程验收,规划核实就不要管这个事情了。
6、农村宗族祠堂,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采取村民活动中心、浙江村部大礼堂等公建形式。
如果私人所有,自己在宅基地里能容纳才行,利用闲置住宅进行维修后装修而成,没有办法办理规划手续。
7、化工厂的装置框架(构筑物)是否可以算建筑面积?
如果明确是构筑物的话,肯定不算建筑面积。针对《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提到的构筑物是计容,但是不能算建筑面积,毕竟不是建筑物。
8、项目分期办选址,大家办出来的选址意见书上是怎样写的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呢?
大项目+子项目 或者直接写可研里面的子项目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