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交楼:已领工规证再来调整户型可以么?
1、临时建筑到期后有可能通过处罚补办变为正式建筑吗?还是必须得拆除?
可以学习一下南京和泰州做法,《泰州市国土空间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临时用于自身办公、房屋销售的建设工程,应当独立设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0平方米,并依法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前款规定建设的临时建设工程,与后期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一致且报建资料齐全,可以申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规划核实属于行政许可,还是行政确认呢?
行政确认。
3、一块用地,是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修农贸市场,没有绿地,规划条件里的绿地怎么下?就是没有详细规划,上位只有个总规,现在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规划设计条件,还有个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那里边儿没提到绿地率。
空间规划应该都批复了吧,必须编制一个详规(没有国空就编制控规图则)作为法定依据,依据详规来出具规划条件,不能按照方案来倒推没有绿地。
建议用地性质也调整为商业,商业用地一般不考虑绿地率。
4、若无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呢?
违法建筑可以不核实。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的也可以参考。
5、用地市政规划前期出具选址红线,后供地部门发现供地范围与选址红线不一致,要求重新出具红线,两个红线不一致,将来监察部门督察,怎样回避风险?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如果选址出入超过标准,要重新办理选址意见书。
6、一宗学校用地项目用地,尚未启动报批征收工作,可以提前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红线图吗,各位有这样做过吗?
划拨的,问题不大,要做好前期公示啥的。最好由利用牵头,用途管制和规划配合。
前提是用地地预审能通过,选址同时出红线和规划条件没有问题。
7、在自建房审批中发现一些房子因为在规划道路范围内无法新建重建,但是该条规划道路如果要实施需要拆迁安置很多房子,按照我们所在地区的财力估计很难实施,对于此种情况大家怎么处理?
第一,自建房不能批,不符合规划,第二,拆迁成本太大,那就调规。
8、住宅项目,已完工并交付。被个别公司在项目里开了民宿(或疑似酒店),被人投诉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应该如何处理?已竣工验收的工业厂房,企业改变房屋用途,改成宾馆超市并经营,该如何处理?规划执法权全部在资规局的情况下。
用地性质与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问题,应该用地科和执法处理,规划做好配合工作。土地监管贯穿整个土地使用i期限内。
前几天部里土地违法行为处置程序里有相关规定,前几天公众号里已经回答过了。
9、一个小区整体发了一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时先建了一部分,建完销售后发现市场不好,目前建设单位想变更剩下未建的住宅户型,这种允许工程证变更吗?
对在建商品房按正常审批流程和公示形式开展批前公示后,未售部分可按整栋进行规划许可变更,适当调整户型结构。
正常的调整,各地有出台的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政策,也是支持的。
这个要征求其他已售楼栋的同意意见,公示,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都是必不可少的。
扩展问题:已批的住宅用地,规划条件要求配建酒店,原方案也规划有一栋酒店,小区除了酒店其他都已竣工。现在开发商来申请变更方案,底层建三层酒店,楼上全是住宅,不突破容积率。这种大家觉得能批吗?
商住比没要求的话,感觉可行,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了配建要求,整体方案含酒店规模已经审定,对此类调整我们是严格控制的。
10、一个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已发,但项目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如地下车库批了10000平方米,但只建了5000平方米,后期如何核实,规划如何管理?缺乏过程性监管,造成这样的后果。又因为建成建筑安全等因素无法续建。因为保交房,能否规划核实成了焦点。
责令停工,有未建设用地能改正的把配建地库建了,不能改正的研究解决如何补建上这5000平方米和相应数量停车位及配套。确实无法解决的,只能按无法改正情形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