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有没有发错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上项目建设依据是什么?
1、桥涵随河道清淤改造,直接卧涵就行,不用单独办理规划许可吧?
如果是水工用地范围内的大多是水利项目,不用办规划手续,水利部门批。如果是建设用地,许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准备、初步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水利的规定根本没有规划手续,能交水类项目有自己的手续走,不需要有规划手续。
咱们也不是按需发证,先确定需不需要办规划手续,再说能不能办吧,水工用地上水利项目,就是不用办,文件说的很清楚,根本没有规划手续环节,加码也没意义
先看是不是水工用地,水工用地只能建水利类项目,想建别的也不行。
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
分类:按目的或服务对象可分为:防止洪水灾害的防洪工程;防止旱、涝、渍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工程,或称灌溉和排水工程;将水能转化为电能的水力发电工程;改善和创建航运条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为工业和生活用水服务,并处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镇供水和排水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和增进渔业生产的渔业水利工程;围海造田,满足工农业生产或交通运输需要的海涂围垦工程等。
一项水利工程同时为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等多种目标服务的,称为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可见水面以上的桥梁是不属于水工程的。
城市道路办,公路在开发边界外,按以前规划区概念大多数公路也在外面。
实际情况就是交通部门能办的给交通部门办,不能的资规部门兜底都要办。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交通部门的文件,公路手续人家就没有要求办工规证。公路工程施工许可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公路必须符合空间规划,也必须办理用地手续,但是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由交通部门自行办理。
2、选址意见书上面的建设依据一般写什么?
项目建设依据,主要是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项目列入相关产业政策文件。用地规划依据才是控规,而这里指的是项目。
立项一般是指备案、核准和批准,可研的批复更深一个层次,也可以算已经立项,部分地区简化立项手续,直接出具可研批复,所以视同也是立项手续。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算是路条,就是让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没有经各个职能部门研究认可,不算项目已经立项。一般的流程是建议书批复-用地预审和选址-立项批准-可研的批复。
项目建设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用地预审范围缩小了以后,也可以是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
3、项目规划审查阶段,涉及总图排水专项审查,各地是怎么操作的,规划部门审查职责边界怎么明确?
一个方面是有住建部门的市政处管着,一个方面有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不需要规划来管那么细。
4、乡镇集体经济建设用地需要怎么办手续,需要发一书两证吗?
城镇规划区内(国有集体)发两证,村庄规划区(集体)发乡村。特别情况是城镇规划区内租赁土地,特别是先租后让的集体建设用地,部分地区是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