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1007
1、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指的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吗,加修的二层物业用房占用消防出入口必须得拆除吗?
理解是对日照,采光,消防,历史保护控高等影响的消除。
分情况,如果项目还未核实,那么恢复原状与规划许可一致或者修改规划许可。如果已经规划核实,由城管局处理,规划部门只需要提供原始规划图纸
反过来说,就是能通过核实的,或者不作为违法建设的,就不算影响规划实施,如果不能,那么就需要整改到符合规划许可,能通过规划核实为止。
2、2015年建的6层住宅没办理任何证件,看能改正吗?没有规划许可,整个都是违建,都该拆。但是这样肯定不合理。
首先考虑合法性问题。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河湖范围线内不是水利局管吗?
河道管理规定,这个是水里部门的业务
自然资源部的用地用海分类中,堤,坝,闸是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水工设施用地。
必须要办理用地手续。河流为未利用地,闸坝为建设用地,属于用途转变
没有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给立项,但是水利项目不同办施工许可证,所以理论上自然资源部门不需要实际供地。